“大家好
我们是京云业主维权律师团”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购买商铺投资,盲目听取工作人员所承诺的高额回报,但合同签订后,与当时承诺大相径庭,甚至购买的商铺所在商业区已另有他用!
一些企业通过欺骗、诈骗的方式,进行商铺销售承诺高额回报,亦或者创造火爆场景,吸引“上钩”;
如果你或身边亲人恰巧也遇到这种情况,或者想要做商铺投资,坚持认真读下去,我会通过真实案例来剖析,相信对你会有所帮助。
01
【案情简介】
北京某公司在商业区发布公告,在北京朝阳区某小区的地下商铺进行销售,许先生等人通过渠道了解到信息后,准备投资该地下商铺。许先生等人根据相关人员所承诺的高额回报和观察现场热销的情况,与某公司协商决定购买该商铺。
许先生与某公司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购买相应区位的32年经营权。
签订合同后,许先生等人均支付了相应合同价款,但当向某公司要求开具发票,某公司一直拖延。
某公司将商铺铺位出售完毕后,全部工作人员均撤场,许先生等人也无法联系原销售人员,只有某公司的孙某在负责后续事宜。
此时许先生等人意识到某公司可能存在诈骗,于是许先生等人多次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将该案件判定为民事纠纷,不予立案侦查。
(示意图·来源于网络)
02
【办案过程】
之后,许先生等人联系我所进行法律咨询,与我所律师沟通后,决定由我所代理该案件。
经过我所律师调查,了解到本案所涉区域规划用途为车位,与某公司宣传区位用途为商业餐饮严重不符。同时,某公司已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现负责某公司事务的人是孙某,而后办案律师与孙某面谈之后,了解到某公司现无法返还许先生等人的款项,其存在明显的诈骗故意。
因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拒绝受理,故代理许先生等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在开庭后,办案律师多次与法官进行沟通,最终该案件法官认定为刑事案件。经过与公安机关沟通后,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接手后,拘留、逮捕了相关犯罪嫌疑人,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某公司所有财产均已被冻结。因本案中某公司名下有涉案铺位财产,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受害人的损失可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另行主张。
(示意图·来源于网络)
03
【律师评析】
目前一些企业、个人通过欺骗和诈骗的方式,销售商铺、房屋,同时企业或个人往往会承诺高额的回报,或者制造销售火爆场景,投资者往往只看到眼前大家“疯抢”商铺的情况,而未对销售方的背景进行调查,而急于签订合同。之后销售方出现携款逃逸,受害人至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根据双方之前存在合同关系,以属于民事案件拒绝立案受理。
因此,这类事件的发生重在预防,投资者在投资之前建议先对销售方的各项情况进行调查后,再签订合同,必要时联系律师寻求帮助,做风险评估。
对了,如果这篇文章给你提供了帮助,记得点个[关注],一起丰富法律知识,告别“欺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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