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间,江阴某地居住上百户人家,其中过半人家以宰杀猪羊为生。有一家大肉铺,由村中十七人合伙经营,不卖猪肉羊肉,只卖牛肉。十七人分工明确,有人专门走访村落,到农户家中购买不能耕地的老牛,有人负责宰杀,有人负责卖肉,十里八乡乃至县城,都到这家铺子买肉,因此收获颇丰,让外人羡慕不已。尽管十七人很能赚钱,但却存不住钱,得来的钱财往往还没捂热乎就在赌坊输得一干二净,最后沦落至连买牛的钱也都输掉了。没钱买牛,则没有牛肉售卖,眼见买卖快要干不下去,有人提议既然没钱买,也就只有去偷。其余人也都答应,认为眼下只有这条路可走。于是,十七人分散到各村之中先行“踩点儿”,看准谁家有牛,另行商议之后,趁夜色将牛偷走杀掉卖肉。

某日,其中一人打听到五里之外的一个村子中有个独居的老妇,家里不但有一头老牛,还有不少积蓄。十七人商议后,决定不但要偷走老牛,顺带还要把老妇的积蓄抢走。于是,趁夜深人静之时,十七人用锅底灰涂面,潜入老妇的院中,三人去牵牛,其余的人冲进房中抢掠财物。老妇大喊救命,立即被乱刀砍死。众恶徒把财物劫掠一空,准备逃走之际。其中一人突然想出生财之道,他将老妇的尸体裹在棉被中,扛在肩头随众恶徒逃之夭夭。回到肉铺,那十六人问他把老妇尸体扛回来做什么用?那人说,既然牛肉也是肉,人肉也是肉,掺在一块儿卖,谁又分得清?那些人恍然大悟,连夜将老妇和老牛剥皮拆骨,肉混在一处,骨头混在一处,皮和头颅则在后院挖坑埋掉。开市之后,肉很快销售一空。

十七人洋洋得意,从此悟出赚钱之道,不只偷牛,顺带杀人越货。这些人倒也谨慎,不敢连续犯案,而且很少在当地犯案。每隔一月,便到偏远处找寻孤寡老人,杀死之后当作牛肉售卖,美其名曰“剥老牛”。孤寡老人没有子女,因此失踪后也没有人报官。这个“买卖”一连干了好几年,居然没有犯案。后来这些人越发猖狂起来,不止只对孤寡老人下手,也对孤单行走的路人、无家可归的穷苦人下手。干得顺手了,也就大意了。以前会将人骨与牛骨砸碎后搀在一起,再卖给专门收骨头的贩子。后来嫌麻烦,干脆直接混在一起,也不再砸碎,他们认为别人根本分辨不出来。只道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害人最终会害己。

有一回,贩子收了骨头后,走水路往回返,船靠岸后,正巧赶上河道衙门的官差查偷运檀木的船只。骨头全部装在大筐中,官差命令贩子把大筐里的骨头全部倒出来。贩子不敢得罪官差,只好照办。结果骨头倒出来后,有个上了年纪的差官一眼看出端倪,让人把贩子按住,并立即禀报给长官。一番查验之后,证明牛骨之中掺杂着人骨。贩子大喊冤枉,并说出骨头的来源地。由他带路,引着上百名官差来到肉铺,将十七人全部抓获。十七人起初拒不招认,但经不住大刑伺候,有一人招供后,其余的全部招供。在其肉铺后院,官差掘出三十几颗头颅以及许多残肢断臂、零散皮肉,另有一部分被他们分散掩埋在各处,有些已经无法找到。这伙恶徒交代,数年之间,杀人已经过百,全部混在牛肉中售卖出去,竟无一人发觉牛肉有问题,而所得钱财全部被他们挥霍干净。县令认为,若不是凑巧破案,他们一定不会收手,还不知会有多少无辜受害。此案案情重大,一级一级往上呈报,最终交由三司定夺。结案公文发回,判十七人全部凌迟,行刑地点就在他们的肉铺前。凌迟之后,十七人的头颅全部挂在肉铺平日用来挂肉的钩子上示众,直至腐烂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