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店买香烟,还“顺手”偷走别人的手机。湖北黄冈市团风一男子因自己不良行为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前日8 时许,团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马曹庙镇一副食店内发生盗窃案,店主手机被盗。接警后,马曹庙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勘察现场,通过翻查店内监控视频发现:11 日晚21 时许,一名中年男子在店内购买香烟,趁老板娘不注意时将她放在冰柜上的手机(价值1799元)偷走。
随后,民警调取附近道路监控视频,发现该男子骑摩托车沿318国道往方高坪镇方向行驶,经过一段时间视频追踪,车辆最终在一个三叉路口失去踪迹。
为进一步查询嫌疑男子行动轨迹并找到更加清晰的视频画面,办案民警在指挥中心和交警大队反复、仔细查询各重要路口及沿线卡口监控。终于在交警的监控中发现了嫌疑男子骑摩托车到马曹庙镇作案前的清晰画面。
根据画面中男子的着装等特征,民警分析其为本地人的可能性较大。于是迅速将警力分两组开展走访,一组对本镇摩托车行、各村干部走访,另一组到邻近的方高坪镇、回龙山镇进行走访。
当日下午16时许,民警到回龙山镇的多条道路上走访寻觅,发现在回龙镇正街上停放着一辆与作案男子驾驶的摩托车极为相似的车辆。在回龙山派出所协助下,办案民警终于在车主郑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在其家中搜出了被盗的手机。经查,郑某某对自己盗窃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民警通过法定程序已将手机返还给副食店老板娘。(图文陈童编辑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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