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各界都重视教育的今天,学生们享有良好的教育资源,尖子生也更加的出类拔萃。可还存在老师在校园外开设补习班,给教育行业造成了不好的风气。
对此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广州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厘清了各职能部门在教育机构管理职责分工、并从培训费用、培训内容、教师队伍和广告宣传等事项提出监管办法。
《征求意见稿》中写道,要加强培训收费监管,禁止超前、超纲教学、不得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等。在培训收费方面,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并以本机构名义开具发票,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消费凭证。
面向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收取学费,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最长不超过60个课时。不得以打折优惠、加赠课时等理由,超过3个月且60个课时打包或者捆绑预收培训费,鼓励其他教育机构参照执行。
培训机构不得强制、诱导学员或监护人使用消费贷来支付培训费等。但最重要的还是,在培训内容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面向幼儿园儿童的培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内容,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学科培训,不得超标超前。
同时,培训机构不得与中小学联合办学,办班或者举办“密考”等选拔性考试,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等级考试,竞赛以及进行排名,不得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
对于广州拟规定培训机构收费办法,多数家长都是拍手叫好,也让一些一直处在孩子去培训班补习内卷的家长们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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