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的工作热情,深圳市非公党委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经逐级推荐、严格考察、征求意见和党委会议研究审议等程序,深圳市建党委书记江炳坤同志被授予深圳市非公党委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党员吴樱同志被授予深圳市非公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机关(2)支部被授予深圳市非公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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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非公党委优秀共产党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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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非公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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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非公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证书

表彰对象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深圳市建党委将以更加高昂的热情、更加优良的作风品质、更加扎实的工作举措,切实履行规定的各项职责,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好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好引领作用,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