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校长

不久前,苏州一小区邀请一家日本物业管理公司前来管理,小区业主热烈欢迎之际,却引来外面的质疑声,有些人对此褒贬不一,可如果站在中立的角度分析问题,引进日本物资管理公司,其实对于我国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关系是极为利好的,能够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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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这一小区之所以会更换物业,是因为之前的物业公司服务管理水平差到极点。其实近年来有关物业管理水平差、服务态度差的新闻消息层出不穷,当然不能以偏概全地将全部责任推给物业,但从近年来物业与业主之间矛盾不断来看,其实物业本事就已经存在问题。

之前有家房地产企业曾就“小区物业是否应该取消”这一问题展开调研,调查结果显示,有超过60%的业主并不满意现在的物业管理水平,另外还有24%的业主认为应该立即取消物业,持赞同观点的业主仅仅只占少数。如今购房者在购房时不仅仅只考虑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对于物业的服务管理水平和质量等也格外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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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网上呼吁取消物业的声音不绝于耳,不过对于“全面取消物业”这一问题,经济研究所毛振华曾提到,物业目前还有其存在的价值,一刀切式的全面取消物业其实并不现实。除此之外,并非所有物业公司都那样“不堪重用”,其实多数物业公司还是比较敬业的。

由此可见,短时间内取消物业似乎不太现实,在没有更好的“替代品”出现之前,相信物业并不会取消。并且目前的住宅多以高层、超高层为主,业主数量众多,单靠业主进行管理几乎非常困难。除此之外,如果一刀切式地全面取消物业,对于部分极为优秀的物业公司而言可能将会一同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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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物业不会全面取消,不过刚刚实行的民法典中却对物业作出了新规定,其中的3项新权益业主们应该知悉。

首先,物业是否应该取消,完全由业主来决定。

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对于小区物业是否取消的事项可以通过小区业主投票表决,其中要求2/3以上的业主参与投票会议,其中有超过半数人以上同意即可取消。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将物业管理水平较差的物业公司取消掉,少数服从多数的这种方式还是比较公平公正的。

其次,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收益应该归集体业主所有。

其实目前许多小区都普遍存在着一种现象,物业公司为赚取更多利益,不惜将小区内的公共车位租借给小区以外的人员,这实则已经对小区业主的利益造成损害,甚至这部分外来人员还将对小区造成一定安全隐患。有些业主私自外租电梯广告展示区域,所获得的收益也基本进入自己的钱包。

对此新民法典中对公共区域重新定义,未来小区内公民你区域所产生的收益应该小区内集体业主所有。业主们所承担的仅仅是给予物业公司工资,这部分费用业主根本无权占有,同时如果这部分区域的广告等影响到正常生活,业主有权将该广告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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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物业应将资金流向公开透明化。

目前许多小区都普遍存在这种现象,物业收取费用后到业主并不知道用到何处。由于目前物业收费标准不统一,使得许多不良物业有了可趁之机,虽然业主多交一点费用可能会感觉不出来,可整个小区内的业主多交一点,那将不再是一笔小数目。

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收取的各方费用,例如维修基金、各类收益等都应该公开透明化,让业主具有知情权。这样一来,业主就可以清晰地知道自己所缴纳的物业费的真正去向了。

上述这三项权益在笔者看来,各位业主应该提前知悉,与此同时,你觉得物业应该取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