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城《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对于指导全省各地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范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地,提高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导则》对标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 51346-2019)等国家相关标准,立足我省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工作实际,为各地绿地系统规划调研、编制、成果形成、审批、实施与修改等提供全流程技术指南。《导则》共分为总则、术语、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要求、审批实施与修改和附录等五个章节。内容涵盖系统规划、分类规划、专业规划等,详细规定了规划文本、规划图则、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绿地分类标准等具体标准要求,使各地各级主管部门能够参照《导则》要求,完整规范形成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成果。《导则》针对规划职能调整后新的工作形势,明确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与《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之间的协调关系,按规定进行审核报批,并将规划成果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各地在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中,切实抓好《导则》贯彻落实,提升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水平,引导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助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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