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由于自媒体的兴起,以及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人们在发表言论的时候,传播速度更加迅速,范围更广,就造成一旦有毁谤和造谣的事情发生,影响从而就更加恶劣,其中造成的损失有时候用金钱都衡量不了。

搜图编辑

例如之前发生的网友造谣黄晓明圈钱跑路案,霍建华林心如不领结婚证“非法同居”案等等,但是这些案子都经过了明星的硬刚,坚决起诉,最终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了自身的名誉权,但是,尽管打赢了官司,但是这些造谣,对自身的形象还是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破坏,以至于这几位明星事业一落千丈,几年时间都是抑郁不欢。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现在很多人为了博眼球,吸引关注,更重要的是缺乏法律意识,经常在网上大发厥词,恶意中伤别人,躲在屏幕后面的造谣者有的是为了利益,有的纯粹是觉得好玩,殊不知,他的一句没有证据,随便口花花的话语,会给当事人造成多大的伤害。

同时,有造谣就有反抗,明星粉丝有时候比造谣者情绪更加激烈,一言不合就是问候对方全家,角度之刁钻,言语之恶毒也是让人叹为观止,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大部分的明星“名誉侵权”都是从粉丝骂战开始的,见到自己喜欢的偶像被人“造谣”,维护两句也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地方,但是最后都会丧失理智,互相造谣,情况恶劣之后,明星只能硬着头皮去报警,通过过浪费社会资源来终止这些没有意义的争论。

但是,反过头来看,明星报警维权真的代表自己是无辜的吗?一纸报警受理书真的代表真相吗?也不见得吧,我依稀还记得吴亦凡“如果我真的做了违法的事情,我自己进监狱”的豪言壮语,以及吴秀波反杀小三,把小三送进监狱等等。在任何行业,只要利益大到了一定程度,就会诱惑着当事人去混淆是非,因为他们有专业的律师和公关,很容易就能站在舆论的制高点。

每个人对于一件错事到底做没做只有自己心里最清楚,有时候面对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就算明星自己心存一点理智,但是他后面的团队和资本会推着他,影响着他,让他不得不用各种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和形象。

所以我认为,明星会将报警维权作为一种最实用的手段,一来缓解自身处境,为后续公关留足时间,二来可以恫吓对方,再进行威逼利诱来收买对方,最主要的是,一旦报警,对方就必须举证来说明自己的论点,在举证的过程中必须是客观陈述,不能有自己的主观描述,其实,这种是比较难得。有的时候,明星打赢了官司不代表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