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和斯洛伐克的分裂不是偶然的,是捷克族、斯洛伐克族民族矛盾长期没能得到解决的结果,是捷克斯洛伐克1989年11月发生剧变后,民族分离主义重新抬头和泛滥的结果,也是原苏联和南斯拉夫分裂的影响的结果。
捷克族和斯洛伐克族两个民族的矛盾由来已久。
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的祖先都是西斯拉夫民族,原来共同居住在第聂伯河和维斯杜拉河之间的广大地区。公元 6 世纪,这一地区也居住着许多斯拉夫部落,他们和捷克人以及斯洛伐克人共同联合起来,抗击来自多瑙河地区的阿瓦尔人入侵。
公元 9 世纪初,斯洛伐克西部的摩拉维亚公国建立起了大摩 拉维亚帝国,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被纳入了大摩拉维亚帝国治下,开始生活在一个国家中。但是在大摩拉维亚帝国里,捷克人占统治地位,斯洛伐克人处于从属地位。
公元10 世纪初,捷克人建立起了独立的国家,而斯洛伐克人的祖先却在大摩拉维亚帝国崩溃后,未能建立起独立的国家。
十七世纪时,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了这一地区,两个民族又都奥匈帝国的统治之下。由于政治、经济和地理上的原因,两个民族的发展有很大的差别。斯洛伐克族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只能发展农业,比发展工业的捷克族要落后很多。
处干
奥匈帝国瓦解后,捷克和斯洛伐克两族组成了第一北和国。捷克人在建立这个国家时起到了主导作用,他们与斯洛伐克族签署了匹兹堡协议,同意斯洛伐克实行自治。
但是这个匹兹堡协议执行得却并不理想。捷克人一直想同化斯洛伐克人,使斯洛伐克人捷克化。所以他们利用自己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优势,打击斯洛伐克民族经济,只想把斯洛伐克地区变成自己的原料供应基地,造成了两个民族的经济差距越来越大。
在政治上,捷克执政的资产阶级奉行"捷克斯当伐克王义",不承认单独的斯洛伐克民族,只承认捷克斯洛伐克民族。他们还强行修改斯洛伐克文字,使斯洛伐克的语言、文字捷克化。这些作法激起了斯洛伐克的强烈不满,两个民族矛盾日益加深。
斯洛伐克族中,一直存在着一股反对捷克大民族主义的力量,这股力量在二战德国入侵捷克斯洛伐克时达到了高潮。
1938 年,希特勒利用捷克和斯洛伐克之间的民族矛盾,占领了整个捷克地区,把它变成了德国的“保护领地”,并扶植了一个亲与纳粹的斯洛伐克傀儡政权。
1945年4月,苏联红军解放了捷克斯洛伐克,并支持科希策建立了捷克斯洛伐克政府。新政府制定的宪法中,规定捷克和斯洛伐克两族完全平等,但这个规定却一直没有真正落实过。科希策政府反而在50年代,把一批要求自治的斯洛伐克族领导人打成民族主义分子,杀的杀,关的关,大大伤害了斯洛伐克族人的民族感情,为斯洛伐克民族主义重新抬头埋下了祸根。
二战后,捷克斯洛伐克加入社会主义阵营,在五、六十年代获得了经济高速增长,这也掩盖了一些尖锐的民族矛盾。但从70 年代开始的两次石油危机,使得严重依赖能源进口的东欧国家经济普遍遭到重创,而捷克斯洛伐克又没有及时调整经济发展战略,所以进入 80 年代后,捷克斯洛伐克经济下滑,外债负担沉重,经济形势日益恶化,普遍出现了消费品供应不足和通货膨胀问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直线下降,成为引发民族问题的直接诱因。
从政体上来说,捷克斯洛伐克是个联邦制政府,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社会主义共和国都有自 已的政府和议会,在联邦中央机构领导人中,捷、斯两大民族的比例基本上是相等的。在经济高速增长期,斯洛伐克地区经济得以迅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民族间的经济水平差距也在不断缩小。
但是两个民族在政治上的矛盾,并不会因为经济的发展而消失。随着经济的发展,斯洛伐克人要求彻底实现民族平等,取消联邦表决时的“多数表决制”,而这是人数是斯洛伐克人 2 倍的捷克人不可能同意的。捷克人要求继续实行“多数表决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制定国家方针政策,而这一点又不能被斯洛伐克人接受。斯洛伐克人在苏联的支持下,提出若不予以满足,就要自行独立,想以此让捷克人让步,两个民族的矛盾也越来越深。
捷克族对斯洛伐克人不满的是,斯洛伐克族人口虽然只相当于捷克族人口的一半,但它在联邦各机构领导的配备上却同捷克人处于同等地位,联邦机构中的关键部门也多为斯洛伐克人所掌握。
1987 年底,雅克什出任捷共总书记后捷克斯洛伐克国内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开始出现新的变化。
1990年 3 月29日,捷联邦议会通过议案,将国名改为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斯洛伐克独立运动等立即组织数万群众集会表示反对。反对的理由是:新国名未能体现两个民族平等的原则。之后,捷联邦议会不得不将国名改为"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
6月,一些斯洛伐克民族主义政党组织群众上街游行,要求斯洛伐克独立,建立独立的国家。游行受到了警察的干预,数百名参加者被逮捕,这更激起了斯洛伐克的愤怒。“公民自由运动”要求捷共领导人辞职,双方的对立进一步加剧。
1992 年 6 月,捷克"公民民主党"和斯洛伐克"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在大选中获胜,两党就联邦国体、总统选举和新政府组成等进行了谈判之后,签署了政治协议,确认两党在联邦国体问题上存在原则分歧,并决定将联邦国家一分为二。至此,联邦解体已成定局。
1992 年 11 月 25 日联邦议会通过了解散联邦的法律,将两党作出的分家决定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12 月 25 日,捷克斯洛伐克联邦议会通过了《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解体法》,决定从1993 年1 月1 日起,捷克和斯洛伐克将成为两个独立国家。至此,捷克斯洛伐克这个国家从地图上消失了。
分家之时,捷克共和国面积为78864平方公里,人口1040万。现在的捷克,政治上向右转,进一步排挤和打击左派势力,推行全盘西化的改革,欲尽早加入西方体系,建成一个资本主义工业化国家。
相比斯洛伐克,捷克经济基础比较雄厚,资源相对丰富,拥有一支科技水平较高的专业队伍。从长远看,虽然分裂后捷克的国际地位和作用会有所降低,但西方国家会愿意将其纳入西方发展体系。
斯洛伐克共和国独立时面积为 49035 平方公里,人口530万,占联邦人口的33。9%。独立后,由于斯洛伐克的经济和文化都不发达,经济基础薄弱,在失去捷克市场的情况下,经济出现了大幅度的停滞。
捷克和斯洛伐克的分裂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可能只有时间能证明,或者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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