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奶茶店张贴着带有王力宏肖像,

并配有“某茶饮代言人王力宏

字样的宣传海报,

你会不会认为

这家奶茶店的代言人就是王力宏?

然而实际上王力宏毫不知情,

纯属“被代言”。

8月9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披露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9年11月,知名歌手、演员王力宏发现凯欣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其肖像、姓名在公司经营的茶饮项目及官方抖音账号上使用并进行广告宣传。

凯欣公司发布的抖音视频中、部分茶饮加盟店的店铺招牌上、广告宣传文案里,能够看到印有王力宏肖像的广告图,并配有“某茶饮代言人王力宏”的字样。

部分大众点评用户在平台发布评论称其是冲着王力宏的知名度前往该茶饮店消费的。

王力宏认为凯欣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肖像权,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将凯欣公司起诉至上海青浦法院。

姓名、肖像被擅自使用

王力宏状告奶茶店

王力宏方诉

其姓名及肖像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辨识度,凯欣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其肖像图并配有代言人字样,还以此为卖点对外招商加盟,极易使公众误认为其与凯欣公司存在合作关系。

该行为侵犯了王力宏的肖像权、姓名权,影响了其正常的商业代言工作。

2019年凯欣公司的加盟商已达300多家,而加盟费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凯欣公司获利巨大。

故诉至法院,要求凯欣公司删撤侵权广告物料、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维权合理支出5万元。

凯欣公司辩称

法院认为

综合考虑侵权结果的影响范围、王力宏的知名度、凯欣公司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上海青浦法院一审判令凯欣公司删撤侵权广告物料、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王力宏经济损失50万元、维权合理支出3万元。

法官说法

来源:上海青浦法院、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