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深圳、青岛、上海等地
第二批集中供地生变后,
济南终于加入这一行列。
今天,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补充公告,第二批76宗地延期至9月10日进行。在拍地规则上亦有重大变化,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本次出让住宅用地最高限价均有所调整,触发最高限价后调整为 “限地价,抽签确定竞得人”。
76宗地延期
7月29日,济南第二批集中供地挂牌。共供应76宗土地,总占地面积251.46万平方米,约3772亩。其中,高新区13宗,包括7宗工业用地、2宗住宅用地和4宗商业用地;莱芜9宗,包括1宗宗工业用地、1宗商业用地和7宗住宅用地;先行区5宗,包括1商业、4居住用地。但是,进入8月后,土地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多个城市集中供地纷纷“紧急刹车”,一场关于土拍规则的重大变化正悄然。
根据补充公告,本次出让的公告时间延长至8月30日,挂牌起始时间调整为8月30日9:00起,挂牌截止时间调整为9月10日。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竞买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9月8日16:30。
严格购地审查
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
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由自有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同时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参与竞买企业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土地成交后,对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和出让金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是否属于自有资金的审计报告。对于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取消其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触发最高限价玩法有变
在严格企业拍地资金的同时,本次出让住宅用地最高限价均有所调整。出让方式由“限地价,竞政府储备性公有房”调整为 “限地价,抽签确定竞得人”,即根据住宅用地设定的最高限价,如竞买企业最终报价未达到最高限价则价高者得;如两家以上(含两家)竞买企业最终报价均达到最高限价,则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此外,本次部分出让土地增加其他事项说明,首次入市的华山北片区一期地块A-1、A-3竞得人须无偿代建华山北片区一期C-1地块租赁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3.63万平方米),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住房建设监管协议;华山北片区一期地块A-2、 A-4、 A-5竞得人须无偿代建华山北片区一期B-1地块租赁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3.53万平方米),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住房建设监管协议。
深入推进稳地价
近日媒体报道,自然资源部会议要求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公告需体现四个方面:
第一,参加宅地竞拍企业需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第二,建立有效的购地审查制度,加强对房地产企业购地资金的来源审查。房地产企业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融资便利。参与土地竞买的主体必须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将现行工具箱中的“建立购地资金来源审查制度”由可选项改为统一实施的政策措施。
第三,单宗地溢价率不得超过15%,绝不允许通过提高起拍价格调整溢价率,否则将严肃公开处理,严控城市楼面地价新高。
第四,在达到地价或溢价率上限的时候,不得以竞配建等方式增加实际地价,可通过一次性合理报价、摇号、竞更高更优品质建设方案等方式确定竞得人。
对此,济南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将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研究落实方案,最终以公告为准。从这次补充公告来看,无论是企业开发资质、资金来源审查还是取消竞配建,都落实了自然资源部的要求。对2021年的济南土地市场来说,在稳市场稳房价之后,稳地价有了较为明确的推进和完善,因此从“两集中”供地到拍地规则发生变化,将给今后楼市走向带来一定的影响。
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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