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气象部门预报,8月20日10时至21日11时康平、法库、新民中到大雨,平均降水量20~30毫米,局部可能超过50毫米;市区、辽中中雨,局部大雨,平均降水量10~20毫米,局部可能超过40毫米。降水期间可能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市区主要降水时段为20日17时至21日08时。

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按照《沈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确保城市生产和市民生活的正常进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8月20日11时30分发布城市防汛Ⅳ级预警、启动城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应对强降雨防御指南】

沈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在应对强降雨过程中,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与预警信息,减少出行,主动避险,不听信、不传播谣言,注意风雨天自身安全,共同为实现今年安全度汛贡献力量。

1.雨天非必要不出行。如确需出行,出发前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和预警信号,如遇暴雨,要尽快寻找稳固的高地,地势较高的广场,坚固的多层、高层公共建筑躲避,不要在河堤、地下涵洞、过街隧道、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地下人防工程等低洼区域躲雨和避险。

2.出行在外主动避险。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在户外要远离井盖、山坡、广告牌、河床、电力设施和老旧危险建筑等。沿山区县,做好群众转移避险准备。

3.自觉服从交通管制。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秩序,服从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的指挥,不要驾车冒险涉水,驶入桥涵、隧道、地下空间。

4.城乡易积水路段沿线商铺、小区地下室、危旧平房、低洼院落等可因地制宜采取门口放置挡水板、准备沙袋等预防措施,提前做好暴雨防范准备,必要时暂时搬离。

5.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在山区遇到暴雨、洪水时,应迅速向山坡、高地转移,切忌顺坡向下或沿山谷出口向下游跑,轻易不要涉水转移。

6.要及时搬移屋顶、窗口、阳台处的花盆、悬吊物等;遇有大风强降雨时,最好不要出门,以防被砸、被压、触电等不测;检查门窗、室外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的安全,并及时进行加固。

7.检查电路、炉火、煤气等设施是否安全,参考《沈阳市民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准备好手电筒、收音机、食物、饮用水及常用药品等,以备急需。

8.如您需要帮助,请您拨打以下便民服务热线:

消防救援:119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服务电话:12350

水务服务热线:22702270

环卫服务热线:86849427

气象服务电话:12121

交通事故报警服务电话:122

报警电话:110

医疗急救电话:120

旅游服务热线:12301

供电服务热线:95598

燃气服务热线:9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