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各类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市医疗保障部门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经办流程,积极与市财政、市民政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配合省医疗保障局调研完善医疗救助政策体系,确保困难群众的各项医疗救助待遇落实。

2021年截至目前

宜昌市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4.19万人,共计3634万元;支付住院救助7万人次,共计6750万元;支付门诊救助3.8万人次,共计861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今年,为确保医疗救助工作得到资金保障,中央、省下达我市的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1亿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统筹用于补充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用于做好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困难群众难以负担的个人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保部门与财政部门、民政部门积极沟通、衔接,民政部门对困难群众进行身份认定核查;医保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纳入救助范围,落实医疗救助待遇及结算;财政部门负责对医疗救助资金进行安排、监管和支付。多部门联动,充分保障了医疗救助对象身份精准识别,医疗救助待遇有效落实,医疗救助资金及时划拨。

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作为医保服务的一项重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帮助缓解因病陷入困境群众的家庭负担,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社会效益。(来源:宜昌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