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房子如“神一般”存在,特别是这一代的年轻人,不分昼夜奋斗的目标就是为了买房和供房。在国内,房子被赋予了太多的东西,关系到教育、婚姻、社会地位、资金保值增值等等。
在过去几十年,大多数人不是在买房就是为买房准备的路上。尤其是房价大幅上涨那几年,它所带来的财富效应令人热血沸腾,有些人不顾一切铤而走险前往楼市战场,甚至还有的人为了赌楼市暴富神话押上了全部的身家,这足以可见房子在人们心目中有多重要。
7月份,河南省各个地市都遭遇了不同程度的暴雨,尤其是郑州的这场暴雨更是被称为:“百年不遇”,而后又转移到了新乡,安阳等地。各个地方的民众开始自发援助河南,还有很多国货企业也向河南伸出了援助之手。即便如此,多地民众的损失都非常严重,比如:河南巩义就有一个小区里的一栋7层住宅楼因为洪水冲击发生了直接倒塌。
有人就问:房子被暴雨冲垮,房贷还需要还吗?在我们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中,能够全款买房的朋友毕竟是少数,大部分人只能通过贷款买房。房价越高的城市,选择贷款买房的人的比例也越高。在新一线城市中,选择贷款买房的人还是在68.2%的水平,而在一线城市中,这个比例却飙升到85.4%。
了解房贷过程的人都知道买房贷款涉及到买方、开发商、银行这三方关系,因为房子牵扯到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开发商卖房子,和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购房人如果贷款,就会和合作银行签订房产抵押合同,也就是说,房贷买房需要签订两个合同,一个是房屋买卖合同,一个是房屋抵押合同,前者与开发商签约,后者与银行签约。由此可以看出,房屋贷款和房屋买卖是完全两个不同的合同。
房子和房贷并不存在必然联系,虽然三者关系是因房子而引起,但两个合同的执行却是分开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因素是可以免责的,我们既无法得到开发商的赔偿,也无法得到国家的赔偿,也就是说,在还清房贷前,房贷一直存在,房贷持有人仍然需要继续还款。因此,以房屋被洪水冲毁、消失为理由拒绝还款是不正确的。从合同和法律层面而言,即便是你的房子被洪水卷走了,那么你的银行房贷依然不能取消,也需要按时偿还。
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作为高价值商品的房子突然之间就被洪水冲垮了,心情可想而知,但面对自然灾害却又无能为力。但是灾害无情人有情,在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子倒塌的,银行将从人性的角度,考虑到还款人的实际情况,一般都会在灾后给出还款人一定的缓冲过渡期,这段时间抵押人可以暂停还款,并且房贷延期之后,不属于个人的信用问题,不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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