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少看芒果综艺,但对台里那些叽叽喳喳的娱乐节目主持人真是无比熟悉,渠道通通来自法治新闻或社会民生版,真是莫大的讽刺。

这不,继吴亦凡之后,芒果台主持人钱枫被举报涉嫌性侵。

此前,钱枫唯一的记忆点就是减肥没毅力屡次不成功的胖子;此后,他将和顶流吴亦凡一样,令我难以忘记。

事发过程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女方当事人网名“小艺希望坏人被惩罚”,2018年底曾经参加过湖南卫视节目录制,之后与钱枫结识;2019年2月,在一次聚会后醉酒,之后“疑似”被钱枫性侵。

小艺所说,事发第二天,她就到当地公安局报了警,但却没能立案。

小艺的爆料,可谓言之凿凿,有图有文有视频,除了涉及到案件隐秘细节,还把上海公安局长宁分局牵涉其中,迅速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

几个小时后,上海长宁分局极其高效地发布了官方通报,讲述了办案过程和不予立案的原因。

事情仿佛真相大白,小艺迟到两年的网络报案也因此遭到不少质疑,比如:

1.两人穿着情侣装,聊天像情人之间的撒娇;

2.小艺深夜出去和不熟悉的异性喝酒,不自爱;

3.警方没立案,当时为啥不申请立案监督继续告;

总之,整件事透着不符合想象和逻辑,令人质疑其动机:是钱没谈拢,还是恋爱未遂?

而官方的一纸公文更是对小艺做出了终审判决。

事情反转了,钱枫私德有亏,法律层面没事了……

但请细细看一下通报上的文字描述,“证据不足”≠“女方诬告”or“男方没做”。

《刑法》和《刑诉》实施了四十余年,我敢说,知道“疑罪从无”并深刻理解其意思的群众并不多,而因为“证据不足”不能起诉的案子更多数不胜数。

qj罪作为《刑法》8大重罪之一,因为案发空间的封闭性,普遍存在取证难的问题。

而且,qj案中受害者有罪论,包括谴责受害者、过度审问受害者、舆论聚焦受害者身份、抵抗是否强烈等一系列问题时,也让我们的注意力从施暴者身上转移开了。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官方公告发布后不久,就有不少网友扒出了小艺的身份。

比如:小艺曾经是游戏主播,所属平台倒闭后失业,曾经在网上出售过性感shipin和zhaopian,尺度非常大。

另外,还有一位据说是“小艺前男友”的网友出来发声,从女子真实姓名、过往复杂的感情史及zhapian前科等,扒了个底朝天,另附上法院判决书。

截止到目前为止,微博管理员公告称,还没有收到小艺提交的任何本人身份资料的证明。

但无论小艺是什么身份,也不管她曾经做过多么出格的事情,在这起事件中,如果钱枫违背其意愿,强行发生关系,肯定就是不对的。

官方通报虽然没有认定此事,但无非两种答案。

1.钱枫没qj,俩人自愿发生关系;

2.钱枫确实qj了,但女方证据不足;

而经过网友铺天盖地的深挖后,又有了第三种答案:女方是惯犯,设局把钱枫坑了。

如果是第一种,就要强烈支持钱枫控告小艺, 如果诬告者不用付出任何代价,那就现在的舆论环境,下一个社死的会是谁?

如果是第二种,不论小艺是何种身份,都支持她继续走下去,要知道吴亦凡从被曝光到锤死用了6年,对于钱枫不过才刚刚开始。

即便真是仙人跳,按照受害者有罪论,钱枫也属于“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缺少艺德都是毋庸置疑了。

对异性的投怀送抱欣然接受,如此缺少警惕性和自制力,娱乐圈部分人道德底线之低,在这种情况下,不坑你坑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