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有一种刑法,对于受刑的人而言伤害不大,但侮辱性极强。作为奴隶制五刑之一,它的创立让受刑人时时刻刻活在耻辱之中,是真正让受刑的人切身的体会被剥夺尊严的痛苦。它既是对人造成实际伤害的具体刑,又是使人蒙受耻辱,使受刑人区别于常人的耻辱刑,它就是墨刑

墨刑的由来和发展

在《国语》中记载,小刑用钻凿,次刑用刀。墨刑最初被定义为小刑,用小刀或钻之类的器具在受刑人的面部化开伤口,然后往伤口处涂墨,由此达到在受刑人面部刻字的效果。由于古代卫生条件跟不上,施刑时更不会考虑器具的消毒问题,因此受刑的人极有可能造成伤口感染,溃烂导致整张脸毁容

根据史书记载,墨刑自周朝就已经存在,当时的奴隶主会让受刑的奴隶去作看门的人,因此有“墨者使守门”的说法。到了战国时期,秦朝迎来商鞅进行严苛的变法,有一次太子犯了法,但由于其尊贵身份不便受罚,最终由他的老师代为黥面以儆效尤。

到了汉代,仍然沿用秦朝的黥面之刑,但附加的规定更加严酷,男子若受此刑的同时,还要被剃去头发,脖子上带上沉重的铁链被发配做四年的“城旦”,而女子则要做舂米的徭役,这个刑法直至汉朝末年才逐渐废止。

到了晋朝,黥面之刑又被恢复,刻痕更是深入面骨,在《酉阳杂俎》中说,唐代有一对段氏兄弟,在经过黄坑时捡到了一个人的头骨,原本打算入药,可仔细一看,在额头的地方有淡淡的“逃走奴”的墨痕。因此他们判断这个头骨的主人应该是晋朝出逃过的奴婢

到了宋朝,宋明帝规定如果有盗窃或伤人者,要论斩,如果正好遇到大赦,则要在脸上刻上“”字,同时挑断脚筋,发配充军。此时也不再成为墨刑,而是改叫刺配。在明清时期,墨刑依旧存在,只是刺字的地方改为手臂

受刑人的伤害

古代的统治者为了高度的中央集权,往往会用酷刑使百姓畏惧,从而达到巩固自己统治地位的目的。由此产生了之刑,爱始淫为劓、刖、椓、黥。他们在实行刑法的同时会附加一些别的惩罚,比如穿着特定的衣服或佩戴特定的头巾等以示和常人的区别。

这种刑法对女性受刑者往往更加残酷,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女性的地位本就低下,需要依附男性生存。而受此刑法的大多是出逃之人,试想成为了奴隶还要想着逃走,可见她的主人并不地道,可在当时谁又会关心奴隶到底遭受了什么?女子本身容貌就极为重要,受到墨刑无异于被毁容。更可悲的是,受刑的人将终生带着这个耻辱的印记活下去,对心理的伤害是难以言喻的。

但历史上也有一些人虽然受到了墨刑但依旧活出新风采的,比如水浒里的宋江,即使被刺面依旧聚集了梁山一百单八将。又比如唐朝的上官婉儿,虽然得罪了顶头上司武则天而被刺面,但她效仿了前人的梅花妆,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妆容,竟让自己看起来更加的妩媚动人,还顺势引领了一波潮流

如今的刺青文化

当然,正如我们很难想象古人的生活,古人也一定想不到如今的年轻人会将这个刑法转化为一种潮流,不仅在中外明星中大为流传,就连普通老百姓也会刺上几个好看的图案来纪念些什么,这就是如今的刺青

随着中文的逐渐国际化,外国人越来越多的在身上会纹上中文,比如贝克汉姆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但中文的博大精深是需要时间沉淀的,诸如马里昂的“魔鸟樟”之类的就有点无厘头了,最有趣的是,有个外国小哥哥竟然直接在胳膊上纹了一句“我不知道,我不会说中国话”,也不知道他到底经历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