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夜枭

前言

随着马云一句“今天中国BAT这些公司能够996,我认为是我们这些人修来的福报”,越来越多的大厂开始理所当然的沿用这一制度,并美名其曰“给年轻人更多的机会”,甚至连“715”都已不是个例。

这种病态加班文化的盛行,不仅压榨了人们的休息时间,更损坏了人们的身体。近年来,有关员工在工作期间猝死的新闻越来越多,国人的身体状况也是越来越差,各类老年病的发生也越来越趋向于年轻化。但即便如此,该加的班一次不少,甚至不加班就面临随时可能被淘汰的命运。

违法还是奋斗?

自加班文化诞生之日起,就被各大企业用作激励员工奋斗奉献的核心价值观。犹记得雷军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今后的愿景,是找一帮优秀的人,不需要管理的人。什么样的人不用管理呢?我认为,心甘情愿每天工作到12点下班的人。这类人有强大的责任心和自我驱动力。”

的确,员工甘愿在工作岗位上奋斗,是对自己工作的负责,是对未来的拼搏,但却绝不是企业肆意延长工作时间的理由,并不是决定一名员工是否优秀的关键因素。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对此,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副教授张丽云表示,法定工作时间为8小时制,或一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虽然允许加班,但对于加班时长也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不论员工在加班时出于自愿还是非自愿,一旦超过上述范围,均属于违法行为。劳动法属于强制性的义务性规范,必须遵守,不能逾越。

官方点名996违法

其实对于这些盛行加班文化的大厂来说,没有一家是法盲,也清楚的知道996属于违法行为。之所以敢知法犯法,源于此前官方态度的不明确。不久前,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第二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当中包含10个超时加班典型案例。其中,员工拒绝996被解除合同后获赔,成为了最典型的案例之一。

据案例显示,2020年6月,张某入职某款地公司,并签订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为8000元。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也就是典型的996。

不久后,张某因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而拒绝加班,公司则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为此,张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8000元。经仲裁委员会判决,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违约金8000元,对其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而随着人社部、最高院的联合发布,此次案件也被视为官方点名996的典型案例。

取消加班引争议

与此同时,近日,各大互联网企业也在逐步取消996、大小周等工作模式,让互联网人的工作时间逐渐向正常工作制度靠拢,似乎也预示着这种病态加班文化的终结。本以为取消加班,增加更多的休息时间,对于打工人们来说才是真正的“福报”。但从反馈来看,真实情况却并非如此。

此前,在字节跳动取消大小周的内部调研之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员工表示反对。甚至有不少人表示,之所以跳槽到字节,就是看中了周末加班的额外薪资。如果没有加班费的话,每月的收入差不多要缩水三分之一,甚至连房贷都还不起。

加班,当真能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带来更高的收益吗?对此,中国青年报曾经对1980名上班族进行过一次调查,其中,44.1%的受访者表示过度加班会降低工作效率,让员工换上拖延症。除此之外,光明网也是表示,大小周提高了公司的运营成本,一味提高工作时长,并不一定能够提升工作效率。

结语

总的来说,996、715这些病态的加班文化,正在逐渐消失。而至于如何提高工作效率,以带来更高的收益,实现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双赢,才是下一需要思考的问题。拼搏奋斗无可厚非,但却也不能成为企业规避责任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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