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邓恢林被控受贿4267万,从副处贪到副部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9月10日,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一案。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据检方指控,邓恢林从副处级到副部级一路受贿,最早是在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时,最晚则是在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任上。时间跨度从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约21年。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被告人邓恢林利用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车牌办理、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67万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邓恢林(中)受审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邓恢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邓恢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邓恢林出生于1965年3月,湖北武汉人,于2020年6月14日官宣落马。2021年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开除其党籍公职。

经查,邓恢林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

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延伸阅读

参与调查周永康亲属的邓恢林,和孙政才、薄熙来一同成了重庆反面典型

1月6日,重庆市委常委会通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邓恢林的处分决定。

就在三天前(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被“双开”。

重庆市委要求,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清除邓恢林案件负面影响。

王立军和邓恢林,都曾在重庆警界任职。这次会议还特别提到,要修复净化公安系统政治生态。

曾参与调查周永康亲属

邓恢林,男,汉族,1965年3月生,今年56岁,湖北武汉人,研究生,法学硕士。

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在湖北任职,担任过湖北省宜昌市副市长,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等。

在湖北宜昌时,邓恢林曾参与过周永康亲属案件的调查。

据《环球人物》此前报道,2013年底,“大老虎”周永康案定性。中央曾指令包括宜昌政法系统在内的有关执法机构侦办周身边亲属的不法行为。

之后,邓恢林立刻着手处理这起大案。周永康第二任妻子贾晓晔、长子周滨以及秘书郭永祥等相继被批捕。邓恢林指挥职能部门对“大老虎”亲属的调查取得突破。

2015年6月,邓恢林进京到中央政法委工作,2017年7月空降重庆,不久任重庆警界“一把手”。

2020年6月14日,邓恢林在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任上被查。

在被查后,有和邓恢林接触过的重庆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媒体,邓恢林平时为人比较温和、低调,不会刻意出风头,但场面上的活儿一定会做得很足。

履新后首次讲话谈肃清“薄、王”遗毒

在1月4日的通报中,邓恢林问题不少,第一个就是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

1月6日的重庆市委常委会要求,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清除邓恢林案件负面影响”。

邓恢林是2017年7月空降重庆的。在他赴任重庆之前,重庆发生了几件大事,先是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何挺被免,后是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落马。

2017年8月9日,邓恢林曾代表新单位听取市委第一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巡视组指出,公安局肃清“薄、王”思想遗毒影响不彻底,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不强,肃清思想遗毒措施不够深入到位。

邓恢林作表态发言,称将严格按照巡视组的要求,严肃认真对待,坚决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那是他履新重庆后的首次讲话。

时隔3年多,当年要肃清“薄、王”遗毒的邓恢林,如今和薄熙来、王立军一起成了反面典型。

“修复净化公安系统政治生态”

政知圈注意到,坚决清除邓恢林案件负面影响,是重庆市方面首次提到。

2020年6月14日邓恢林被查当天,重庆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党中央对邓恢林进行审查调查的决定。

会上提到,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始终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确保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值得一说的是,1月6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议还专门提到,要修复净化公安系统政治生态。

政知君注意到,重庆市连续三任公安局长王立军、何挺、邓恢林任上被查。其中何挺是被开除党籍、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在这些背景下,会议提出具体要求,要加大从严治警力度,严明警规警令,严肃警风警纪,教育公安干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铁军。

邓恢林简历

邓恢林,男,汉族,1965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法学硕士,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09—1984.08湖北省武昌县师范学校学习

1984.08—1991.12湖北省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办事员(其间:1986.09—1989.06武汉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专学习;1988.12—1990.12下派通山县乡镇企业物资供销公司任副经理、副局长)

1991.12—1996.03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6.03—2000.06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其间:1997.09—1999.12华中师范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06—2002.12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2.12—2003.12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2003.12—2006.01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6.01—2009.07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9.07—2010.10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0.10—2011.12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1.12—2014.10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14.10—2015.06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长级)

2015.06—2015.08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

2015.08—2017.07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兼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

2017.07—2017.08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7.08—2018.01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8.01—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20年6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