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良思潮影响,现在很多年轻人热衷纹身,自以为时髦,却不知纹身是被禁止参军,不允许当警察的,甚至很多用人单位都拒绝录用有纹身的人。

我们的一些运动员,特别是足球运动员和不少年轻从艺人员,为了博眼球,好的不学,对丑陋的纹身却腥臭相惜,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对青少年造成恶劣的误导。

在中国历史上,“纹身”最早是对囚犯的一种刑罚,即“黥刑”,在罪犯的脸上刻字,久而久之纹身演变成黑恶势力象征,与“匪”“痞”“黑”“恶”和封建迷信联系在一起,被人鄙视、令人作呕!

纹身在日本、南朝鲜、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是是黑社会的标志,在中南美洲,则是贩毒、杀人越货的黑帮代名词。可以说纹身在全世界都是黑恶、邪恶、颓废、丑陋、无知的标志,不是健康、积极向上、阳光正派的文化。很多人因为年轻时一时冲动纹了身,后来后悔了,想尽办法也无法消除纹身。

一定要加强社会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到“纹身”的丑恶,使他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审美观,走正道,要正派,不要纹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