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科普文章《警惕宣称“促进睫毛生长”的睫毛液》,明确指出当前国家药监局未批准任何宣称具有促进睫毛生长功效的化妆品。

尽管是“警惕”类科普文,但从文章的内容来看,宣称促进睫毛生长的化妆品显然被判了“死刑”。

国家药监局介绍称,市场上有部分宣称可以使睫毛变“浓密”“纤长”的睫毛滋养液、睫毛精华液等产品,通常是在睫毛上附着成膜剂、着色剂等,以物理作用方式达到对睫毛上色、增粗、变长的效果。这类产品属于普通化妆品,在上市或者进口前应当完成产品备案。上述睫毛液并不具有促进睫毛生长的作用。

物理作用的方式达到对睫毛上色、增粗、变长的效果,与消费者普遍理解的“促进睫毛生长”显然有别。购买使用过“睫毛生长液”的消费者琳儿告诉美商社,她所理解的促进睫毛生长类似于育发的效果,即通过某种化学成分,促进毛发生长达到浓密、纤长的效果。

“如果像是使用睫毛膏或种睫毛那样的物理方式,通常是一次性或是短期的。最重要的是不是‘亲生’的,怎么能叫生长液呢?”琳儿说到。

实际上,美商社注意到,大多数商家在宣传中存在误导。不少售卖“睫毛增长液”的商家,图文并茂的展示通过涂抹产品,达到睫毛变长、变浓密的效果。

这些商家在宣传中特别使用“滋养”“早晚使用”“自然生长”“长出真睫毛”等用词,让消费者误以为睫毛增长液的作用是促进自身睫毛生长发育,而非物理作用。

国家药监局指出,事实上,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中,并没有“促进睫毛生长”的功效类别。截至目前,国家药监局未批准任何宣称具有促进睫毛生长功效的化妆品。

美商社观察到,在药监局发出警告后,“睫毛生长液”产品并未休止,相反,在淘宝上这些所谓的“睫毛生长液”正在肆意滋长。

美商社在淘宝输入关键字“睫毛生长液”,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月销量过万的“贝特优美睫毛增长液”。根据产品参数显示,该款产品的备案号为“粤G妆网备字2018012173”。

通过查询国家药监局,我们发现这款产品的实际名称为“贝特优美 睫毛滋养精华液”,生产企业是广州市妆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备案信息显示,该产品于2018年1月23日备案,2021年3月24日注销。也就是说,该批件当前处于注销状态。

不过美商社发现,2021年4月19日,广州市妆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又备案了备案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1078152”的“贝特优美睫毛滋养精华液”产品。美商社注意到,前后两款产品配方有所不同,但名称并未更改,生产企业也未变更。而在淘宝“贝特优美正品店”中,已被注销的备案号仍在使用。

在宣传方面,贝特优美店铺则打出“24H持续滋养,打破睫毛休眠期”的标语,并宣称“三支一周期,逆袭睫毛精 激活睫毛自然变长”。此外,商品标题中赫然标示着“睫毛增长液”“纤长营养浓密生长液”等字眼。

值得一提的是,该产品在店铺内月销量达1万+,“宝贝评价”亦高达78004条。有消费者表示“有效果”,但也有人评价称“没啥感觉,还过敏了”。

美商社发现,像贝特优美这样在淘宝上售卖“睫毛生长液”的国产品牌比比皆是。如ALMEA阿米娅睫毛臻萃精华液、GNMN简魅睫毛滋养液、同仁堂睫毛液等,这些产品月销量也均在1000以上。而他们无一例外地宣称,产品拥有让睫毛生长的效果,并强调是“真睫毛”。

美商社注意到,化妆品上市企业丸美旗下“春纪”品牌同样也在售卖一款睫毛增长液,宣称拥有睫毛生长肽专利,能够激活毛囊生长力、促进纤长浓密、养出自然纤长睫,该产品还特别提及“不含比马前列素”。

国家药监局科普道,据报道,临床上发现部分患者使用比马前列素、曲伏前列素等降低眼压的药物后,会出现睫毛增长、增多、增粗的现象。这些药物为前列腺素类似物,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对于健康人群,长期使用此类药物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2021年国家药监局修订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未收录名称含有“前列腺素”的化妆品原料。国家药监局也未注册或者备案任何“前列腺素”相关的化妆品原料。因此,将比马前列素等前列腺素类似物作为化妆品原料用于化妆品生产,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应予禁止。

至于这些未明确标识含有“前列腺素”相关的化妆品原料,却打出能够让睫毛自然生长广告的化妆品,如何将监管落地无疑是国药监的下一个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