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板好,我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这个话题是虚开普票的严重性。人人都知道虚开专票是犯罪,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需开普票超过一定数量也会触犯刑法,最高可判刑七年,不信给大家细细讲来听听。

刚刚有这些新闻引起了大家关注,天津税务局对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三个月内开了85分票,共650万,全部为虚开,于是,将这起案件移交了公安机关,很多人都知道虚开专票要判刑,但以为虚开普票只会罚款。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这个案例说明。

①、虚开增值税普票违反刑法。

⑧、接受虚开的普票也会被查,

⑥、3月开始虚开,短短三个月就可以在大数据强化监控下,企业数据日益透明化,虚开情况开始特别监控,有人问我不开发票,是不是不会触犯需开发票的法律?千万别这么想,法律规定这些行为也是虚开,没开发票,这些行为要判刑,法律规定,以下行为属于虚开发票。

〇、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〇、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例如老板让会计虚开,老板也算虚开发票。

②、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所以就算没有开发票,如果介绍人去开,或者让别人去开,如果被发现也要判刑,我们看判决书中提到的以205条虚开本法第205条规定以外的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里说的其他发票就包括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的,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金额标准,因此,各地的执行标准也不一致,所以财务人一定不能虚开,当然就算没有达到标准,也有严重的处罚,无论金额大小,都处罚。超过这个数判刑,无论是他人为自己还是他人虚开发票都需承担的后果。

财务必须须知的:

②、纳税信用等级降低,需开票100份或金额40万以上,达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标准,纳税信用等级降被降为低。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联合检查。

〇、行政处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虚开金额在1万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的,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

〇、刑事处罚,由虚开情节的严重性,若情节严重的100份以上或累计金额40万以上,均未达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用虚开的,予以立案追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收到税务局虚开发票,会计一定要这么做,有时会计收到税务局通知,取得一张普票是虚开的,涉嫌虚开。开发票,但是这笔业务是真实发生的,会计不知道如何让去分辨,这种情况下,应积极配合税务检查,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真实交易,根据情况采取措施.

〇、及时补开换开发票,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的外部凭证,若支出是真实的,已经实际发生,应当要求对方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发票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已经结束,企业应当具备税务机关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⑥、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补开,换开发票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真实交易,再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即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是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真实交易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扣除。企业应该税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调整发生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并做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

讲解了这么多税法,那么企业到底怎么样才能避免虚开呢?例如一些大额的中介费,茶水费支出都没有进项进来,要怎么处理呢?

首先企业要想做长久一定要做到三流合规,即包括“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必须都是同一受票方。

像服务类企业只要做到三流合一即可。

税务筹划方法: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老板必看!企业最常用的7大节税方法汇总!

国家一般会有一些鼓励的行为:

1、基础建设:3免3减

2、整装整备:财政扶持

3、环保:C(碳)排放补贴·EMC合同的税优及补贴

4、高新技术产业:研发费加计扣除+50%

5、文化产业:补贴

6、软件业:财政扶持

7、人力资源业:财政扶持

上面只是简单罗列了几种,所以要经常查看税收优惠目录。

最后,如果您有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留言、私信(我会第一时间回复)。您也可以关注我,我会每天分享避税干货,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