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不,B站上某瓜瓜博主,(肖某)就因为长期使用AI换脸技术,长期恶搞鬼畜视频来博眼球吸引流量,主要目标对象包括“林俊杰,黄晓明,大司马,王祖蓝,赵本山”等等。

终于;就在9月23日,这位B站上的某瓜瓜博主东窗事发,我们熟悉的90后歌手《林俊杰》,一纸诉状将B站某瓜瓜博主起诉,与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将肖某相关案件新增送达公告,经办法院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就公告上详情显示,原告林俊杰诉被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肖某肖像权纠纷一案,请求判令被告肖某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5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维权成本合理开支5000元,以上共计275000元等。

此消息一出瞬间引发吃瓜群众诧异,一些网友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表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万事都有一个“”,过度玩火必焚火烧身。长期以来不顾他人形象恶搞鬼畜视频,不仅影响别人形象,更是诋毁原创视频的美观,你虽然得到了该有的报酬,可别人看见被你恶搞过的艺人作品,还有心情去观看吗?

低俗恶搞不等于娱乐,网信办,各大平台一直强调,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权是违反个人肖像权的保护规定,这某瓜瓜博主,长期利用AI换脸技术,长期恶搞他人,这是典型的属于破坏个人形象的完整性,这是属于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当然,该某站的作者却表示,蹭热度不是什么可耻的事,百万粉丝博主照样蹭热度,而B站看重的是视频质量,这视频能火,是因为我视频做得好,小编给的推送,如果不给推送,你就是天天发周杰伦也没用,还有,我告诉你什么叫真正的热度,之前的蔡徐坤黄晓明,马保国那才叫真正的热度。

事发后,该博主曾发布过一篇动态 回应:并称:无语了,私下直言格局太小了,林俊杰只不过是杀鸡儆猴罢了!并说他可以告,恶心的是让普通人赔了27万。

据悉:某站的博主主页仍然存在“黄晓明,王祖蓝 周杰伦”等艺人的AI换脸视频,其播放量高达百万次点击,当然所有侵权“林俊杰”的作品已经全部删除。

据了解:某站瓜瓜博主恶搞林俊杰不是一天两天了,林俊杰方曾多次劝解警告某站瓜瓜博主,可此博主屡教不改,抱着侥幸的心态游走在法律边缘,仍然使用AI换脸技术恶搞林俊杰引流。

在这里,小编只能说:兄弟你不走运啊,你这样不仅是自己被告,你还连累了该平台的管理员,作为平台,管理疏忽,长期允许此类视频在该站播放,平台不以下架,这说明平台管理也是一个大问题,这不得不说,属于知法犯法吧?

凡事都得有个“度”,适可而止,换位思考一下,假如别人也把你的脸换了,到处恶搞,试问你作何感想?

最后:关于AI换脸此次事件,你怎么看?B站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吗?欢迎评论区留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