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导师个人申请、单位初审、同行评议、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查,认定以下两名人员符合学校2022年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9月24日-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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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有改动。
近日,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导师个人申请、单位初审、同行评议、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查,认定以下两名人员符合学校2022年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9月24日-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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