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是中国人最熟悉的清官,他铁面无私、不徇私情,日断阳、夜断 阴,锄国舅、側驸马、側判官、側包勉、下陈州、审乌盆,为国除奸、为 民洗冤,留下了一个个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的精彩故事。
虽然这些充满传 奇色彩的故事都是说书唱戏者为了更好地塑造包公高大神秘的形象而编写 出来的情节,但是却也并非完全空穴来风,无中生有,而是有着一定的历史依据的。
那么,民间的包公形象是怎么炼成的呢?
包公姓包名拯,公元999年生于庐州合肥(即今安徽省会合肥),是楚国忠臣申包胥的第三十五代孙。
北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二十八岁的包拯考中进士,开始 踏上仕途。
包拯的第一个官职是“大理评事”,这个听起来挺不错的职位实际上级别很低,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法院陪审员。随后,包拯被任命为建昌(今 江西省永修县)知县,但由于父母年事已高,不能随他远行,包拯就遵照圣人“父母在,不远游”的教诲,暂时放弃官职,留在家里侍奉双亲。
后人有感于包拯的孝顺,就把包拯儿媳抚养包拯幼子的故事移到包拯自己的身上,在《赤桑镇》中让他有了一个他敬之如母、衷心奉养的嫂娘。
直到父母去世之后,包拯才离开家乡前往京城等候朝廷授予新的职位。在此期间,包拯写下了一首抒怀明志的五律:“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
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 训,无贻来者羞。”意思是说,做人要淡泊宁静,光明正大,努力成为一 个救民济世、流芳百代的清官,就像秀挺的木材应做房屋的栋梁,精炼的 钢铁决不去做钩子一样。
景佑三年(1036年),包拯被任命为天长(今安徽省天长县)知县。 在知县任上,包拯公正地断了好多积案,还断了一个奇案,因此声名远 播,博得了清官的好名声。于是,《乌盆记》、《探阴山》这样的神鬼故事就应运而生了。
包拯在三十八岁时升任知州,先后在端州、庐州等地任职。他清明廉 洁,无私无畏,受到了世人的称赞,也得到了上级的重视,之后,便应召 入京,开始了朝廷重臣的政治生涯。
包拯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树立了大公无私、不徇私情的光辉形象,这才有了《測包勉》、《赤桑镇》的传奇故事。
包拯入朝后,历任给事中、礼部侍郎、三司户部副使、龙图阁直学 士、枢密副使等职,他上书皇帝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并曾多次上表弹劾贪污腐化的不法之臣。
嘉祐二年(1057年),包拯被委以重任,出任北宋都城开封的知府。 开封知府是一个极为重要也非常难当的职务,一是皇上可以随便干预开封地方事务,二是聚集在都城的皇亲国戚有些人仗势欺人、胡作非为。
包拯在开封知府的任期内,秉公理政、不畏权贵、一身正气、铁面无 私,“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童稚妇女,皆知包拯之名,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即使你不走关节,包公也会为你 主持公道)。”
按旧规矩,百姓即使有诉讼也不能直接到官署递交状子,而要通过打点门子小吏把状子递上去。一心为民做主的包拯打开官署正门,让告状的人能够直接走到他的面前禀明事由、陈述冤屈,办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瞒。 包拯的做法虽然得罪了不少皇亲国戚,但是他行得正、坐得端,谁也拿他没有办法。
由于包拯心中装着黎民百姓,敢于和乱行不法的达官贵人、皇亲国戚进行斗争,劳动人民、文人墨客就编出三口铜锄(龙头锄、虎头側、狗头 側)等传说和《測判官》、《側国舅》、《側美案》、《打龙袍》等戏曲剧目来赞美他、歌颂他、纪念他。
做了一辈子清官的包拯曾经说过下面的话:后代子孙当官从政,假若贪赃枉法,不得放回老家,死了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假若不听从我的意志,就不是我的子孙。
这样掷地有声的话语应该时时在每一个为官者的耳边响起,如此则百姓大幸,国家大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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