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者,成也法家,败也法家。
说成也法家,相信大家都首肯心折。
在法家的思想指导下,秦国于百年间从一个边陲小国横扫六合一统天下。
法家集大成者韩非也当之无愧荣膺始皇帝帝师之职。
说“败也法家”,很多人对此可能就会颇有微词。
关于秦朝大厦之倾,人们更倾向将其间之罪归咎于继任者胡亥与秦王的暴政。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包括秦二世而亡在内的所有封建统治覆灭都是一个过程,一个量变引发质变的过程。
而法家作为秦朝奉若圭臬的思想,作为秦之王朝生命的活水源泉。
一旦出现裂缝,化为死水,其灭亡就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在韩非之前法家已然十分显耀。
楚国的吴起变法,秦国商鞅变法,韩国申不害变法都在其领土上产生了卓尔不群的成效。
申不害变法后,韩国得到了劲韩的称号,秦国则因变法由天下卑秦转变到天下尊秦。
当然,两国变法亦有不同。秦国采用的是法治,韩国采用的是术治。
韩非作为法家之集大成者,将“法”“术”以及杰出法家人物慎到所提出的“势”三者融为一体,铸就出一件富国强兵的治理法宝。
他指出“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
这是韩非法家思想的精华,是秦朝之所以能一统天下的思想纲领,当然也是秦朝自己饮下的鸩毒。
韩非思想的弊漏与其精华恰恰是相对的。
这里有几个值得深究的点。
首先,韩非法家思想的出发点缘于何处?
《初见秦》中曾如此写道:“举赵、亡韩、臣荆魏、亲齐燕,以成霸王之名。”
从小目标来看,韩非是寄希冀于秦国成为诸侯中的霸主。
然而,令他做梦都不可能想到的是,在其死后的第十二年,嬴政就完成了一扫六合的伟业。
令他更想不到的是,秦国统一后用的竟还是自己那套。
众所周知,打天下与治天下是大相径庭的两条道路。
韩非阐释法家思想的时候未曾思及此歩,秦朝统治者却理所当然的以为这套让他无往不利的指导理论在后日统治中也可以左右逢源。
而正是这种深信不疑,让秦王得利颇丰的同时,也为自己的日后亡国埋下了伏笔。
韩非的思想在秦国深受推崇是有迹可循的。
在尝到商鞅变法的甜头之后,“法治”本就于秦国举足轻重。
至于“术治”,从李斯的《谏逐客书》中的“昭王用范睢,驱华阳,强公室”可见一斑。
而虚无缥缈的“势”实则一直与秦国相生相随。
自秦襄公护送周平王东迁,赐封诸侯以来,秦国就有所谓“飞龙乘云,螣蛇游雾”的“势”。
在经历过商鞅之变,张仪之计,韩非之革后,秦国已然从边陲小国演化成庞然大物,这种变革的红利让秦王不得不相信,法家,真的就很神。
再这说来,韩非的思想也并非白璧无瑕。
作为荀子的得意门生,韩非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他在重视“王道”“礼仪”的基础上主张法制。
除此之外,韩非亦在术治中兼收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
然而,集百家之长的韩非却独独漏了一个最重要的人—伊文子。
伊文子其人虽有建树,但并不高明,其学说大多流于表面,远没有各家魁首来的透彻深刻。
那么,为什么说他的思想对韩非尤为重要呢?
其原因只有一个,他的思想裨补了韩非思想中的不足。
伊文子指出:“道不足以治则用法,法不足以治则用术,术不足以治则用权,权不足以治则用势。势用则反权,权用则反术,术用则反法,法用则反道。”
简单来说,伊文子的学说指出了“法术势”三者的反作用,当这三者的学术理论与治国现实产生差异时,那么便要采用道德无为而治。
韩非理论中也有无为,但他的无为仅限于君主,更重要的是韩非的理论显然不具有普适性。
这点我说个问题各位就能明白。
为何自秦孝公起的百年内,秦国一直遵循法家主导却愈发强大,而秦王朝却于短短数十年间就灰飞湮灭?
答案显而易见。
战国是一个你死我亡动荡不安的时代,自秦穆公以来,秦国日渐式微。
然而,秦国的人民却有着强大的忍耐力。为使国家重建辉煌,他们甘愿忍受政府的种种劳役。
《诗经·秦衣》中的“赳赳老秦,共赴国难”就是这种现象最真实的写照,当然也正是残酷的征伐与无畏的牺牲方才造就了秦国的蒸蒸日上。
彼时,嬴政已然一统天下,对于韩非的主张他仍旧贯彻实施。
“以吏为师”“焚书坑儒”“聚天下兵于咸阳”...种种举措都是照着《五蠹》中“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模板来的。
这种“以法—吏”为中心的政治模式切断了立法与基层之间的联系,从而形成了以吏为师举措的弊端。
随着灭国危险的远去,秦国的土著本想着能享受到王朝统一的红利,减少相应的生活负担,却发现那些苛政严税不增反减,那些让人精神时刻紧张的法令条文纹丝不动,如此一来对法治思想自会置若罔闻。
而身为亡国之奴的六朝遗民,对秦王新政本就咬牙切齿,唯一说得上有所期待的便是和平与秩序。
显然,这些,秦王并不能带给他们。
在六国贵族的煽动之下,天下之众如一堆干柴,距离燎原只差一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火苗。
很快,秦朝就迎来了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的结局。
当然,韩非思想的缺陷虽肩负了秦朝灭亡中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其间的精华及韩非思想的光辉也是不可掩盖的。
我们怀疑一切,我们也要敬畏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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