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人们经常用“七品芝麻官”来取笑那些品级低微的官员, 其实官位比七品还小的大有人在,比如那些和监狱有关的小官儿们。

严格说来,他们算不上“官”,只能算“吏”,但就是这些根本入不了流的小吏,竟然在大清朝的监狱里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邪风恶浪。

最高审判机关刑部衙门有一个掌管公文上传下达的年老小吏,家里藏着一个可以大肆捞钱的“宝贝”一一伪造的印章。那些上奏给皇帝和各部的公文,他还不敢动手,但那些下行省州县的公文,就成了他练习写作的 “自留地”,往往偷偷地增加或删减那些重要的语句,乃至把全文换掉。

他这样添油加醋、偷梁换柱当然不是为了玩刺激,而是以刺激背后的银子为目的的,文书中每一个字的变动都会给他带来白花花的银子。这个来钱之道比靠写作挣钱可快多了,而且没有谁敢赖账不给。

但这个老吏和另一个小吏比起来,可就是“小巫见大巫” 了,因为在 后者手里,死刑犯的命竟然也可以用钱买下来!

有某姓兄弟二人,犯了把持的大罪,依照法律应该立即处决。罪案刚刚判决,某个小吏就主动跑来对他们说:“给我一千两银子,我保你们活命。”

公仓

他们问他有什么办法,他说:“这也不是很难,我另外准备一 份奏章,判决词不用改动,只不过拿两个列在同案名单后面的单身而又没有亲戚的从犯来顶替你们的名字,等到案文加封上奏的时候偷偷地换一下 罢了(反正他们死了也没人喊冤)。”

他的一个同事说:“这可以骗死去的犯人,却骗不了主审官,如果他发现问题再上奏章请示,我们就活不成了。”这个书吏笑着说:“如果(主审官)重新上奏请示,我们固然活不成,但是主审官也要一个个罢官走人,他们是不会为了这两个人的命来摘掉自己头上的乌纱帽的.那么我们还怕什么呢!”

这个小吏收了死刑犯的钱后,真得就这样办了,同案名单中后面的两名从犯马上被砍了脑袋。主审官发觉时吓得张口结舌,但到底不敢追究。

方苞在监狱里,还见过这“幸运”的兄弟俩,牢房中的犯人都偷偷指着他 们说:“这两个人的命就是用谁谁的脑袋换来的。”

这兄弟俩只是逃脱了一次死刑,还有比他们更牛的。

有个叫郭四的,曾经四次杀人,但每一次都被收了巨额款项的小吏归 “矜疑”(即“情有可怜,其罪可疑”)一类,而当时的法律规定:凡 杀人,狱词无谋、故者(“谋”指预谋杀人,“故”指故意杀人),经秋 审入矜疑,即免死。所以,郭四一次次靠着大把银子躲过了死神的追捕。

要说老天爷也真是瞎了眼,竟然让郭四在花钱避过第四次死刑后碰到了大赦,这家伙高兴得发了狂,竟然破天荒地在监狱里跟他的一伙人一连几天 摆起酒席,而且尽情K歌到天明。其间,有人问起他以往的事情,他就像 开模范事迹报告会一样一件件、一桩桩地详细叙说自己花钱买命的经历, 满脸洋洋得意、自命不凡的神色,真是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 的!

清末四大谴责小说中有一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那就把这篇关于清代的小文命名为《清朝监狱之怪现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