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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果出生于1802年,从十四岁起就开始文学创作,到1885年逝世在文坛上活跃的时间超过了六十年。他的前半生以《巴黎圣母院》等小说名作奠定了自己的文坛领袖地位。

从1852年开始,由于反对拿破仑三世在法国的独裁统治。年过半百的雨果不得不流往海外接二十年,在此期间,他继续积累素材,完成了《悲惨世界》等流芳百世的经典小说。在后期,雨果把他的流亡之旅也写进作品。《笑面人》中,主人公身上就融入了雨果自身的这些经历。

笑面人》是一部巨著,中文大概有五十万字。故事的主线发生在十七世纪末到十八世纪初的英国社会。当时英国国王詹姆斯二世逝世,他的女儿安妮女王继任。贵族政治在英国的地位十分稳固。贵族是一个世袭的、对外封闭的阶级,公爵、伯爵等尊贵的身份代代相传。而底层人民则很难有机会获得贵族头衔,过着贫苦的生活。雨果这部小说写的是英国的故事,用意却是在批评法国。在他看来,由贵族阶级统治的英国和拿破仑三世一家独大的法国,在压迫人民这一点上是没有多大区别的。所以这是一部政治意味很浓的小说。

小说讲述一位被毁了容的、绰号笑面人的主人公格温普兰的遭遇。格温普兰饱经苦难,看上去却一直在笑,他的笑容神秘而丑陋。他到底有过怎样的经历呢?

格温普兰也就是书名里的笑面人,出场的时候是在1690年1月29日的晚上,年仅十岁的格温普兰被一个人贩子遗弃在了英国南部的波特兰海岸上。那里风雪交加,一片荒凉,还有遭到处决的人的尸体。小格温普兰的衣服已经被冻得僵硬。他又冷又饿,只能用雪充饥。在逃亡路上,他发现一位死去的女人倒在雪地里,怀抱着一名瘦小的女婴。这个不到一岁的可怜女婴几乎被埋在雪里,浑身赤裸,冻得发紫,趴在死去的母亲赤裸的乳房上。格温普兰用身上仅有的一件干燥衣服把女婴裹起来,他自己几乎赤裸着,带着这个女婴连夜赶路到达一个镇上,终于有个好心的卖艺人收留了他。这个卖艺人名叫于苏斯,他独身一人,只有一条叫做傲默的狼相伴。于苏斯也很穷困,他的房屋破落,冷风从窗子里灌进来。为了省钱,他也不点蜡烛,他用马铃薯和仅剩的牛奶拯救了两个孩子。最后自己不得不喝白开水充饥。于苏斯给女婴取名叫蒂斯,从此就一边抚养她和格文普兰,一边培养他们一起卖艺。十五年过去,格温普兰长到二十五岁,蒂斯长到了十六岁,他们两个人各有各的生理缺陷。格温普兰长着一张很怪的脸,是人贩子在他很小的时候故意毁了他的容,把他的嘴角切得很长,一直列到耳根,看上去好像戴着一个面具,总是一副正在怪笑的表情。而蒂斯呢,苍白瘦弱,眼睛明亮,但是她是一个盲人,永远生活在黑暗中。

雨果用这一对主人公来象征人类的苦难,他写道:“他们两个都是绝望的人,他们已经到达了灾难最深的地方。尽管身处灾难的深渊,但这两个人却又仿佛生活在天堂里。因为他们深深相爱。”尽管两人都有缺陷,却又有自己的优点,比如蒂斯长得很美,格温普兰身材高挑匀称。正因为眼睛看不见,所以蒂斯能够感受到格温普兰内心的善良和身材的矫健,而格温普兰则醉心于蒂斯的美貌,蒂斯是他的女神。他们在于苏斯的戏班子里勤奋地演出,于苏斯也十分欣慰地看到这对男女的相爱,他教他们唱歌,教他们演奏乐器。他告诉他俩说:你们可以结婚了。而格温普兰和蒂斯回答说:我们已经结过婚了。在他们看来,两个人精神上的结合,命运的捆绑,就是最完美的婚姻了。小说写道,他俩一个拥有光明,一个拥有美,是一对天造地设的夫妻。在这种充满家庭关爱的氛围里,于苏斯戏班子的生意也渐渐火爆起来。

1704年,于苏斯带着戏班子来到了伦敦发展。人们一看到格温普兰的脸就会笑,哪怕是刚刚失去亲人的人,从刑场回来的刽子手,看到他都要笑得捧腹,蒂斯的美貌也吸引了不少观众。于苏斯为两人专门写了一出剧,叫《战胜了混沌》。两人的演出产生了轰动的效果,到处都有人在问:你们看过《战胜了混沌》了吗?人人都来看格温普兰,快乐的人、忧郁的人、坏良心的人都来这里大笑一场。笑声像传染病一样蔓延起来。在他们的戏班子的观众里,还有一种下等票,穷苦低微的人来这里花两分钱购买片刻的欢乐。

雨果说,他们来看格温普兰,就像来喝一杯杜松子酒,是一种奢侈。格温普兰在台上表演,也在台上检阅着劳苦大众。他看到人们的痛苦、绝望和愤怒,他能够从这些贫穷人身上读出他们的苦难。比如,这是一个失业的人,这是一个没饭吃的孩子,这个人的家庭面临着分裂的危险,他甚至看到煤矿工人拿煤块填饱肚子,愚人靠树皮草根充饥,贫穷的妇女冻死在雪地里,怀里还抱着婴儿。在舞台上,格温普兰看见上头是有权势的人、显赫的人、命运的宠儿,是踩踏者的世界,他们自由快活,跳舞行走,而下面是被踩踏者的世界,是一大堆一无所有者苍白的面孔,他们在尘埃和泥泞中受着饥饿和病痛的折磨。格温普兰常常拖着自己的臭脸,思索这个广大世界的深刻苦难。他因为救过一个女孩子,因此产生拯救一个世界的想法。

格温普兰、蒂斯和于苏斯组成了小说正面人物的阵营,而与正面阵营相对立的是小说中的反面阵营,其中为首的就是英国的安妮女王。安妮女王是上一任国王詹姆斯二世的女儿,她是一个相貌平凡的女人,只是王冠偶然的落到了他的头上。安妮女王是一个独裁君主,在她的统治下,百姓想要聚集一下,都必须得到两个保安官的许可。同时,只要聚众达到十二个人,哪怕只是吃顿饭都要被抓起来,以叛逆罪论处。安妮女王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被封为女公爵,名叫约瑟安娜,她是反面阵营里被刻画的最丰满的一个角色。她出场的时候,正当二十三岁妙龄。雨果对她做了这样一番描述:她长得很高,太高了一点儿,她的头发是可以叫做金红色的那种颜色,她丰满、鲜嫩、结实,玫瑰色的皮肤,才气横溢,淡亮惊人,她那一对眼睛长得很聪明,她既没有情人,也谈不上贞洁,她骄矜自持。男人,去他的,只有神仙才配得上她,要不然就配一个妖怪。这样一个美若天仙的贵族女人,因为眼界太高,凡间的男人再英俊潇洒她也看不上。安妮女王给她指定了一个结婚对象,大卫爵士,约瑟安娜却只肯给他当个情妇,她公开表示自己宁愿选择一个妖怪作为配偶。她之所以会这样想,是因为她内心渴望放荡,整天幻想着脱离一本正经的宫廷世界,去过一番离经叛道的日子。她可以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肉体暴露给一个色鬼看,她生活在等待中,等待着实现淫荡和崇高理想。总而言之,她做出任何古怪的抉择,都是为了自己的欲望。安妮女王比约瑟安娜大十八岁,她非常嫉妒约瑟安娜的美貌,她们之间的矛盾被约瑟安娜的老佣人看在眼里。这个老佣人长期在约瑟安娜手下,但是对约瑟安娜心怀叵测。这是个很有意思的恶人,约瑟安娜给了他一个海军部的职位,照理他应该感恩戴德,但是他偏偏要恩将仇报,为什么呢?因为约瑟安娜年轻美丽又声名显赫,而这个老佣人又老又丑,还寄人篱下,所以他必须要报复约瑟安娜。这个逻辑看起来很混账,但是在他那里似乎非常合情合理。贵族世界里的混账事儿还不止这些。英国王宫里有一个这样的习惯。夜间必须有一个能学公鸡叫的人来巡逻报时。每隔一个小时学一次鸡叫,这个学鸡叫的人从小就要在喉部做手术。这种手术的后遗症是导致人的唾液不断往外流。虽然后来这种手术渐渐消失了,但是仍然有人捏紧喉咙学鸡叫来献媚。宫廷里有各种有钱人消遣的俱乐部,比如他非跑俱乐部,专门捉弄平民妇女,用手走路,走慢了还要挨打。还有专门做坏事的莫霍克俱乐部,比如会员用剑刺贱民的腿,使得对方跳起舞。还有一种是六个拿着剑的贵族包围一个贱民。轮流用剑刺贱民,直到他浑身献血,还有些人在路上随意拦人,一拳打坏他的鼻子,再用手指插到他的眼睛里。这些令人听起来简直惨无人道的游戏,在这些贵族看来就像家常便饭一样。雨果写道:“对他们来说,害人就是一种享受。被害人的痛苦,就是他的快乐。”

1705年,当于苏斯的戏班子在伦敦演出,并且常常轰动的时候,女公爵约瑟安娜突然出现来看他们的演出。她打扮的很精致,在围观的人群里一站,绝对是艳压群芳,但是她的气场让人觉得受了威胁。书中写道:“她表现出了一只小猫的样子,好像等着爱人却掩盖不住她是一只豹子的真相。”格温普兰看到了她心里产生了幻想,因为作为一个成熟的贵族女人,她的身上有着盲姑娘蒂斯所不具备的魅力。有一个晚上,约瑟安娜派了一个随从来给格温普兰送信。信中说,“你是可怕的,我是美丽的,你是戏子,我是公爵小姐,我在万人之上,你在万人之下,我要你,我爱你,来吧。”格温普兰被吓到了,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约瑟安娜会向他表白。他的确动摇了,想象着和这样一个美丽高贵的女人生活在一起的样子。雨果写道,这封信就像地狱的裂缝里溢出的气体,让格温普兰的正直受到了诱惑。经过内心的一番斗争,格温普兰战胜了诱惑,他把那封信烧掉了。没过几天,格温普兰就被警察秘密带走了,警察是奉了安妮女王之命把他直接投入监狱,格温普兰以为等待自己的残酷的刑罚,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在地窖里,一位官员宣读了一份羊皮纸档案,宣布:格温普兰是克朗查理爵士。原来,格温普兰在两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因为反对当时的国王詹姆斯二世而被迫害致死,丧失了爵位,格温普兰则被国王下令卖掉,然后一个人贩子给他的面部做了毁容手术,从此,他的脸上就挂着奇怪的笑容。

1690年1月29日,买他的人把他遗弃在了波特兰海岸上,当时他10岁。这些事情格温普兰完全不知道,最神奇的是,这些内幕都是写在羊皮纸上,装进了一个葫芦,密封之后扔进大海里。现在葫芦终于被打捞上岸,格温普兰的身世真相大白,而那个人贩子也已经被抓到,他供认了所有的往事,是詹姆斯二世命令他把格温普兰毁容的。这时整个故事看起来发生了大转机,格温普兰要时来运转了,原来他并不是底层的一员,而是一个失踪的贵族,那位官员当场向他致敬,代表女王安妮宣布格温普兰是英国上议员克朗查理爵士,在场的其他人全都向他恭恭敬敬的鞠躬,面对这一系列的变化,格温普兰晕头转向,之后他被送到了女王温莎宫附近的一座行宫,但他完全不知所措。雨果写到:一个有着自由灵魂的野蛮人待在宫殿里差不多跟待在监狱里同样不安。格温普兰如今已是家财万贯,拥有好几处宫殿,手下有一大批仆人,女王还给他一大笔钱作为日常开销,他想把钱给于苏斯,却被阻止了。所有突如其来的地位、名誉、金钱、幸福对于一个人来说,意味着什么?雨果认为:荣华富贵都是诱惑,它们让一个人眩晕。格温普兰本来是一个精神伟大的人,但现在精神的伟大被物质的伟大代替了,这是一个可悲的过渡。雨果非常直白的说:贫困是最宝贵的,而像风暴、灾害、临死前的痛苦这些都会磨练人,让人的生命力更旺盛,但是,命运一旦露出微笑,人就会醉醺醺的站不稳。幸好格温普兰在浮想联翩一阵子之后,看到了一缕光线射进了窗户,光线让他想起了他的盲姑娘蒂斯,他突然醒过来,他自言自语说:我有一个妻子,她叫蒂斯,我有一个父亲,他叫于苏斯,我的家是一座宫殿,我要把它送给于苏斯,我的姓,就是一个王冠,我要把它送给蒂斯。他决定走出这座行宫回到戏班子里,可宫殿里的结构太复杂,待在里面的人,既是宫殿的主人又是宫殿的囚徒,当他好不容易快闯了出去,却遇到了一个终极诱惑,他看到了安娜约瑟小姐正一丝不挂的躺在床上睡觉,他面对的是一个无法形容地、不可挽救的幸福之门在他面前半开半掩,面对着这个诱人的场景,格温普兰魂不附体、浑身颤抖,他以为最糟的情况是遇到一个凶恶的守门人,但是没想到是一个女神的诱惑,这是多么可怕的斗争,格温普兰正在挣扎着,突然,约瑟安娜醒了,看到格温普兰她特别兴奋。书中说:他们并不是沐浴在幸福之中,而是两个人笼罩在恐怖里。约瑟安娜不由分说的宣布,格温普兰是她的情人,她认为,他丑的可怕是一种妙处。她坦言,我得到的崇敬太多了,爱上一个卑贱的人是我梦寐以求的事,然而正当格温普兰在惊恐和激动之间手足无措的时候,女王安妮的一封信送到了,信中说:她命令约瑟安娜小姐立刻和克朗查理爵士,也就是格温普兰结为夫妇,这是约瑟安娜的那个老佣人策划的阴谋。安妮女王对约瑟安娜一直非常嫉妒,在老佣人的提议下,女王就干脆命令约瑟安娜同格温普兰结婚。女王觉得这样做是一箭双雕,一方面他能显示对格温普兰的开恩,换取他的忠诚,另一方面,他又能通过安排约瑟安娜跟一个丑八怪结婚而羞辱他。约瑟安娜本来只想玩一玩重口味,给自己找一个诡异的情夫,并通过公然勾引格温普兰来羞辱未婚夫,以此表明在约瑟安娜眼里,未婚夫大卫爵士连这么一个低贱的丑八怪都不如,谁知女王突然用一道正式的命令把格温普兰塞给他当丈夫。约瑟安娜顿时感到受了奇耻大辱。接到消息后,刚才还一片柔情蜜意的约瑟安娜迅速沉下脸对格温普兰说,现在,你就从我这里出去。得知格温普兰和约瑟安娜小姐见了面,大卫爵士就把格温普兰视为情敌,还特地赶来要和情敌决斗。不过就在快要动手的时刻,格温普兰突然被人送进一顶马车拉的轿子来到了上议院里。在雨果笔下上议院仅仅是贵族阶级的底盘,爵士们在这里讨论事情,而雨果坚持的是平民立场,他肯定要站在贱民的一方,对贵族的世界表达质疑和蔑视。他借助格温普兰这一角色,格温普兰进来的时候,其他爵士都偷偷的评论着他的相貌、出身。他在昨天还一文不值,今天他就成了上议员。那些爵士都表示认可这种咸鱼翻身的命运,还说人不可貌相。能站在这里的人一定是有高贵血统的。可是格温普兰很快就受到了排挤,因为接下去审阅讨论议案时,一个议案提出给女王的丈夫增加一笔收入,所有角色都对此表示赞成。只有格温普兰一个人说了不同意,他的话刚出口,其他人就不满的叫了起来。这个人是哪里来的,把他赶出去。面对这些光鲜体面的爵士,格温普兰发表了一番演讲。他声明了自己平民百姓的立场,他说我在你们当中是克朗查理爵士,可是我的真正名字是穷人的名字,格温普兰。我本来是做大人物的料子,但是一个国王出于雅兴把我制造成了一个可怜虫。但我不埋怨谁,因为上天的安排总是对的,上天安排我被流放,被投入深渊,目的是什么?目的是让我看看深渊的底层。我在这个深渊里带回了真理,这个真理就是穷人被你们踩在脚下,你们的一切幸福都建立在穷人的痛苦之上。他说,他的畸形和丑陋恰恰是这些权贵们的真实象征,也是当时堕落社会的象征。他说,我的笑容代表着全人类的痛苦,你们糟蹋了全人类,正如糟蹋我一样,就像破坏了我的耳目鼻一样,你们破坏了世界上的人权、正义、真理、理性和智慧。你们已经把人类的心变成愤怒和痛苦的阴沟,并且还在他们脸上带了一副笑的面具。他说,你们拥有法律,法律就是绞刑架。你们拥有财富,你们的财富就是冻饿而死的穷人,但我在人民中走了一遭,我看到了未来,未来就是一个奄奄一息的婴儿,我也看到了美、真理和正义,他的形象是一个流浪者、唯一的朋友和伴侣,是一条狼。这话里说的就是盲姑娘第斯和于苏斯,他还向贵族们发表了革命宣言。你们这些有钱人利用了黑夜,可是千万要当心黎明才是伟大的力量。曙光永远不会被人打败,他就要来了,他已经来了,他洋溢着白昼不可抗拒的光辉,谁能阻挡太阳上升呢?太阳就是权力,你们是特权阶级,颤抖吧,房屋的真正主人马上就要来敲门了。他的发言受到一群人的嘲笑,他用一己之力抵挡着所有人的攻击。当有人再次嘲讽他的脸时,格温普兰说,我带着这张脸站在这里,是为了让你们看见恐怖。他说我不是怪物,而是被你们残害的所有百姓的化身。我是可怕的笑面人,我笑你们,也笑我自己,笑世界万物。我的笑容是你们的罪恶,是我的痛苦。现在我把这个罪恶扔在你们头上,把我的痛苦吐在你们脸上。可是他的控诉没能感化任何人。后来他只能独自一人跑了出来,他想回到于苏斯和蒂斯身边,重新跟他们一起去走江湖。但是当他找到他们的时候,发现于苏斯正打算离开伦敦去荷兰鹿特丹。但是蒂斯却因为格温普兰被逮捕,悲伤过度,已经病得很重。

小说的结尾画面是格温普兰和蒂斯在船上的生离死别。两人绝望的互诉衷情,最终蒂斯在格温普兰的怀抱里去世,于苏斯因悲伤昏了过去。而格温普兰则毅然跳海自杀,追随他最爱的人而去。船在大海里渐行渐远,海上只能听到那条狼背上的叫声。小说在悲伤的氛围中结束了。

雨果曾说,他写《笑面人》有三个意图。

作为哲学家,他要确认世间有灵魂和良心存在。

作为历史学家,他要揭露君主专制的犯罪行为,把一些鲜为人知的事实诉之民主政治。

而作为诗人,他想要写一部悲剧。

可以说,这三个意图,也正是这部《笑面人》之所以受读者青睐并长久流传的原因所在。

在雨果笔下,格温普兰、蒂斯、于苏斯以及那条名叫奥默的狼,是闪耀着人类的灵魂与良心的所在。于苏斯这个名字的本意是熊,于苏斯的狼名叫奥默,这个名字的本意却是人。雨果利用这种颠倒来讽刺社会的黑暗。在这个社会里,人还不如野兽更有人性。此外,于苏斯给那个女婴取名叫蒂斯,蒂斯的本意是女神。把一个被遗弃的少女称作女神,是为了表明真正的美德存在于民间,存在于那些孤苦无依的百姓身上,而不是在那些达官显贵身上。在雨果看来,灵魂与良心的外在表现,正是这几位底层穷苦人物所拥有的谦卑、关爱、同情、忠诚当品质。格温普兰和盲姑娘蒂斯,他们蒙受了最大的不幸,但又从爱情中收获了最美好的幸福。这从雨果在书中的章节标题就能看出,比如有一节说格温普兰的标题:叫我们来看看这样外貌的人都有什么善良的行动。有一节描绘蒂斯的:瞎子教我们怎样看,这种反差呈现出雨果对人性持有的理想主义。雨果也忧伤的看到,对这群苦难的人来说,灵魂和良心又都是脆弱无助的。

在小说中,这几位正面人物没有抵抗黑暗势力的能力,他们只能互相依靠。当格温普兰戏剧性获封爵士之后,他没有成为权贵的一员,相反,他站回到了穷苦人的一边,放弃了所获得的一切。在这里,雨果展现了对民众内心力量的伟大信念。只有受奴役的劳苦大众才配得上是人类,哪怕是那条狼,只要他始终依恋着抚养他的于苏斯,就比那些高高在上的有钱人更配得上人的称谓。而正是这种灵魂和良知的存在,证明了希望的迫近,正如盲姑娘临死前大声喊的光明,我看见了光明。与格温普兰他们相对立的是安妮女王和约瑟安娜公爵小姐这两个反面人物的行为,对于封建贵族的作威作福,雨果说:人类的风暴比海洋的风暴更可怕。詹姆斯的女儿安妮女王继任后,为格文普兰平凡还给他爵位,而实际上是利用他来实现自己对约瑟安娜公爵的抱负。约瑟安娜呢,她勾引格文普兰,只是为了玩弄他的感情,以此满足自己的堕落之心。需要指出的是,小说对安妮女王、约瑟安娜等历史人物的描写和评价,跟他们真实的样子是有出入的。为了突出主人公的正面形象,雨果必须把反面角色塑造成彻头彻尾的恶人,格温普兰面貌丑陋而心地善良,而约瑟安娜则有着倾国倾城的美貌和阴暗的内心世界。这种组合在雨果的其他小说,例如《巴黎圣母院》中也出现过。雨果以英国女王和权贵为小说中的反面人物,意图在于否定君主政治,尤其是警告法国人不要开历史的倒车。他在书写安妮女王的暴政时,直接提到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他说这两个君主很相似,都把国家当成自己手中的玩物。喜欢排场,崇拜武功,让手下的文官、武将、艺术家都来衬托自己的伟大。十八世纪末,法国爆发了大革命,推翻了君主制。但是在雨果写作《笑面人》的时代,法国的帝制又复辟了,拿破仑三世皇帝的统治腐朽而黑暗。所以雨果说他写这本书要把君主制的罪恶,呼吁法国人尽快觉醒,设法推翻皇帝,恢复共和国。

雨果说,作为诗人,他要写一部悲剧。的确,在雨果的全部创作中,《笑面人》可以说是基调最压抑、结局最悲凉的一部作品。男女主人公正当青春年华,没能实现任何的个人理想,便都死去了。小说的结束画面是一条孤零零的船上。一条狼在吼叫,读者从中看到了雨果对一个不公正的社会的愤怒与绝望。在写作《笑面人》的三年里,雨果的孙子不幸夭折,之后他的夫人有逝世,伤心的雨果转而向情人朱丽叶求婚,也被婉拒。雨果在巨大的孤独中投入创作,这无形中加重了《笑面人》中震撼人心的悲剧氛围。笑面人格温普兰正是这部悲剧的核心,是小说的灵魂人物。

作家左拉曾高度赞赏这部小说的现实意义及在悲惨的世界里,统治者让贱民备受摧残,却强迫他们露出一副笑面,以掩饰人压迫人的真相。作为人道主义作家,雨果在《笑面人》中同样寄托了救赎的思想。在主人公格温普兰身上,雨果融入了一个类似基督教里耶稣的形象。格温普兰徒步行走在大地上,向世界传递福音,受尽了嘲笑、欺侮和冷落,最后成了一个殉难者。他的妻子蒂斯,作为雨果心目中的女神,也同样是殉难的贞女。他们俩一个带着笑容凝固的面具,一个戴着盲人的面纱,代表人民去承担悲惨的命运。正如格温普兰自己所言,如果撒旦有我这幅笑容的话,这幅笑容就可以定上帝的罪。但是上帝的永恒是绝对的,而且是正义的。虽然在小说最后格温普兰投海自尽,但是他所代表的永恒正义已经融入了象征人类苦难的大海。他用永不停息的节奏推动着历史向前,也用汹涌的力量抵挡着全人类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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