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党中央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为了更快更好的实现奋斗目标,乡村作为“主战场”,就要激活乡村振兴中的“乡村力量”,激发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热情,保障乡村振兴有源源不断、持久不息的内生动力。

激活“乡村力量”,先要建强基层党组织。党组织是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和坚强力量,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核心和关键。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引领作用,建立健全现代化乡村治理体制,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五位一体”的村级组织体系,用好“两调一议”的矛盾调解机制,了解群众诉求,化解群众矛盾,解决群众困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赋予中华农耕文明新的时代内涵,全面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实现环境美丽、乡风淳朴的新农村。

激活“乡村力量”,就要坚定乡村振兴的方向。乡村天地大有可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定方向、定思路、定任务、定政策,谋划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明确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在各个方面。强化制度性供给,推动资金、管理、技术、人才等要素更多配置到农村去。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方面优先安排,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乡村振兴,势在必行。乡村两级干部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与决心,参与、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现代化新农村必将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变成现实。

激活“乡村力量”,更要广泛发动群众力量。乡村振兴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乡村振兴为了人民、乡村振兴依靠人民、乡村振兴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汇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要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造就一支真正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同时要坚持以当地农民、本土人才为主体,调动党员群众广泛参与,实现美丽乡村共建共治共享。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开展“乡贤回归”工程,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作则必成。只要我们脚踏实地,在全社会共同的关注、努力下,激活乡村振兴中的“乡村力量”,因地制宜、开拓创新,艰苦奋斗,就一定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农民富、农业强、农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