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双提升”:柔性执行促和解,情理并用助营商

本网中法南阳讯(田景元)2021年9月29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巧用执行理念,展示司法温度,促使执行案件和解,赢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2019年11月27日,某牛业南阳有限公司因经营所需,向宋某借款7416080元。还款期限届满后,宋某经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该牛业南阳有限公司等人向宋某偿还借款。判决生效后,因某牛业南阳有限公司等人未按判决支付所欠款项,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黄牛若干头可供执行。经与被执行人企业沟通后了解,该企业尚有订单业务正在洽谈推进中。若贸然采取强制措施,不仅将对其正在推进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利于案件的后续处理,案件一时陷入困境。

执行局负责人崔炯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了保障群众利益,又防止企业因被执行而举步维艰丧失偿债能力,主动带领执行干警实地走访,与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进行充分交流。同时,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安抚申请执行人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随后,为确保案件后续顺利执行,执行干警对厂房内的黄牛进行清点,利用执行记录仪对厂房内情况进行录制、留存。

涉民生案件执行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点工作,是营商环境再优化的重要举措。卧龙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采取差异化执行措施,把握执行时机、注意执行方式,让暂遇经营困难,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解困松绑再出发。通过柔性执法手段,努力实现营商环境的再优化。值班编辑(孙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