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人被免职!湖南一批党员干部被通报!

国庆小长假前夕,郴州市纪委、怀化市纪委、益阳南县纪委对一批违规吃喝、医保领域、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等典型违纪违规案例进行了通报。

郴州

1、郴州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原政委刘贵荣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08年至2019年,刘贵荣利用担任郴州市公安局执法监督支队支队长、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政委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接受个体老板、私营企业主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此外,刘贵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刘贵荣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桂阳县樟市林业站站长秦飞舟等人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20年11月,秦飞舟带领桂阳县林业局及樟市林业站职工前往樟市镇东深村罗下头组开展调查绘图工作期间,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微信电子红包。2021年5月,秦飞舟受到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3、宜章县天塘镇学校多次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

2019年3月至9月,宜章县天塘镇学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接待周边学校来客、出差办事为由,多次在某农庄超范围公务接待。对此,天塘镇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谭昌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21年7月,谭昌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责任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4、安仁县总工会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7年7月、2019年1月,安仁县总工会以虚报套取专项活动资金方式,违规公款吃喝。对此,安仁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周廻,党组成员、副主席赖厚光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党组成员、副主席徐喜英,副科级干部侯智南分别负有直接责任。此外,周廻、赖厚光、徐喜英、侯智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赖厚光、徐喜英、侯智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3月,周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怀化

1、

靖州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唐永平、基金监管股股长杨海波未认真履职,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问题。

2019年,靖州县多家定点协议医院存在挂床住院、超标准收费、超标准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重复收费、虚记多记医疗费用等,违规套取医保基金30余万元,造成不良影响。唐永平、杨海波未认真履职,审核把关不严,日常监管不力。2020年11月 ,唐永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 杨海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2、

通道县原农合办、通道县原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违规收取农合医疗卡补卡制卡工本费问题。

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通道县原农合办、通道县原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违规收取农合医疗卡补卡制卡工本费共计19700元。2019年8月,通道县原农合办、通道县 原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主任谢建辛、分管财务工作副主任杨泰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 信息员罗挥耀、杨华及办公室主任兼出纳员肖志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违规收取的农合医疗卡补卡制卡费退还相关人员。

3、

新晃县晃州镇兴隆中心卫生院挂床、药品加价、虚增药品销售纳入医保报销等问题。

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新晃县晃州镇兴隆中心卫生院以挂床住院、药品加价销售、虚增药品销售及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纳入医保报销等方式违规套取医保资金15.2万元。该院时任院长王志铭未正确履职,对该院的管理及工作人员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 王志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4、

沅陵县清浪乡卫生院原院长熊云、农合专干邓俭违规套取医保基金问题。

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熊云担任清浪乡卫生院院长期间,安排农合专干邓俭通过虚报住院人数、虚造X光、B超检查及虚报药品等方式违规套取医保基金12.19万元,用于卫生院的公共开支。2019年10月, 熊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邓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益阳南县

1、

南县华阁镇支持大通湖东垸(南县部分)蓄洪安全垸建设指挥所负责人余光辉违规同意镇指挥所接受企业赞助费的问题。

2020年底,余光辉在负责华阁镇支持大通湖东垸(南县部分)蓄洪安全垸建设指挥所日常工作期间,违规同意该镇指挥所接受企业赞助费5万元。2021年6月, 余光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所得已退还。

2、

南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彭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香烟的问题。

2019年12月,彭旭在为服务管理对象办理业务后,违规收受高档香烟(价值1040元)。2020年12月, 彭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所得已退还。

3、

南县审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永安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问题。

2018年11月,时任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永安,接受亲属请托,向县人民医院异址新建项目负责人段某国(已另案处理)打招呼,帮助其承揽该项目的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业务。2021年9月, 陈永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南县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汤光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

2017年至2018年期间,时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汤光前,先后2次违规收受县人民医院异址新建项目负责人段某国(已另案处理)礼品礼金共计2.6万元,影响公正执行公务。2021年9月, 汤光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所得被收缴。

5、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夏迪辉违规收受礼金、帮助他人承揽工程建设项目的问题。

2017年8月至2021年2月,夏迪辉在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驻县人民医院异址新建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督员期间,先后11次违规收受该项目负责人段某国(已另案处理)礼金共计5.5万元;2018年7月,夏迪辉接受亲属请托,向县人民医院异址新建项目负责人段某国(已另案处理)打招呼,帮助其承揽该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安装业务。2021年9月, 夏迪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按程序免职、调离原工作单位 ,违纪所得被收缴。(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