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代文字狱简表》统计,乾隆在位60年,退休后仍不舍得弃权,又管4年,共计64年,制造的大规模、中规模和小规模的文字案共计130多起,可以说五个月就要对文人“刀斧伺候”一次。 尤其集中于乾隆中期,是三朝中最密、文祸最多的时期。

乾隆大兴文字狱的目的是借此彻底消除汉人的反清民族意识。实际上,大多数因文字狱受害人并没有传播反清思想。一部分人只是一时性抒发起对剃发易服的一丝不满,对明朝的一些眷恋,对自身境遇的悲叹。

扬州举人徐述夔的诗中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等句,被牵强为灭清兴明。礼部尚书沈德潜作诗咏黑牡丹,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之句,被曲解为辱骂满清夺了朱氏江山。二从皆被戮尸。

江苏生员韦玉振行文中僭用了一个“赦”字,被杖刑三百,服役三年。湖北生员程明湮给人写寿文,用了“创大业”三字,被凌迟处死,亲属也受到牵连。安徽贡生方芬的诗集中有“蒹葭欲白露华清,梦里哀鸿听转明”一句,被刨坟戮尸,祸延子孙。

“清风”、“明月”是历代文人的热门话题,作诗行文稍有不慎,就被牵强成罪,横受诛戮。文字狱的兴起给一些挟怨小人提供了报仇之机,挖空心思在对方诗文中寻字摘句,进行诬陷,狱案一成就是家破人亡,株连亲友。

中央政府咬文嚼字、乐此不疲,地方政府为邀功请赏、扩大战果,恨不得挖地三尺。说白了也就是投皇帝之所好,挠皇帝之所痒,借无辜文人的鲜血,染红自己的顶戴花翎罢了。

乾隆数十年屡兴大狱,缺德事干得不少,因而到了晚年,对“老”、“死”一类的字眼忌讳莫深。如乾隆四十四年,直隶的一个能人智天豹,数十年修得一本万年历,为讨好乾隆,特托人献给乾隆一本。不料,乾隆看后,发现该历只编到乾隆五十七年,越品越觉得不对头,这小子岂不是在变着法子咒朕早死?智天豹因巴结皇帝而掉了脑袋,冤情至深。

文化为避免文字狱,常常将涉嫌字眼改成其他字代替,或者干脆空起来,往往搞得文理不通,雅韵全无。后来连“胡”、“虏”、“夷”、“狄”等也成了避讳字,书籍中往往空格不刻。乾隆为此特发一道谕旨,说:“本朝人刊写书籍,凡遇胡虏夷狄等字常作空白,有的还改夷为彝,改虏为虏,这类情况很多。揣其本意,无非是为本朝忌讳,以表示作者的敬慎,其实不知这种作法本身就是相当不敬的。孟子说过舜是东夷人,文王是西夷人。可见夷狄等字不过是方域称谓,自古以来圣贤们并不避讳。

清代文字狱以次数多,规模大,惩处之残酷著称于世。清朝时期的文字狱是空前绝后的,而且随着统治的稳固而加深,越是统治稳定的时期,文字狱就越是登峰造极,至乾隆时期,以是无以复加的强化,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因此而扭曲变形。按照鲁迅的说法,“文苑中实在没有不被蹂躏的处所了” 。

清代人李祖陶在《迈堂文略》:“今人之文,一涉笔唯恐触碍于天下国家……人情望风觇景,畏避太甚。见鳝而以为蛇,遇鼠而以为虎。削刚正之气,长柔媚之风。此于世道之心,实有关系。”

胡奇光《中国文祸史》说:“(清代文字狱)持续时间之长,文网之密,案件之多,打击面之广,罗织罪名之阴毒,手段之狠,都是超越前代的。”

鲁迅:“为了文字狱,使士子不敢治史,尤不敢言近代事。”

方志远:明朝的士大夫越是被朝廷惩罚,便越是得到舆论的赞扬,于是更加意气风发;除了文字狱和贪赃枉法,清朝的士大夫倒是少受惩罚,但不是最高统治者的仁慈,而是士大夫的“死相”。中国知识分子的脊梁,其实是在清朝被折断的。从维护社会稳定来说,清代有借鉴意义;但从倡导自由开放和社会发展来说,似乎明代更具有胸襟气度。

李凌:清朝的文化专制导致中国积弱贫穷。

富路特(Luther Carrington Goodrich):“乾隆总的来说是个应该受到历史谴责的暴君”,因为他“干预学者的独立研究,故意窜改历史, 残酷地迫害文人,接二连三地禁书、毁版。”,“而《四库全书》 的编纂虽名为保存国粹,实际上是别有用心地为了达到钳制思想的目的。”

周宗奇:清代文字狱呈现康乾盛世背后文人血与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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