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但在短短3个月之内送走两位长辈,不免唏嘘。当亲人衰老凋零,自己也近不惑之年。一直习以为常的陪伴,往往会在某天忽然消逝。子欲养而亲不待,人走方知悔悟,说啥都没用了。

以下摘抄《连平县志》里关于连平丧葬风俗的记载,上坪人办丧事差不多都是这样,不知其它地方有何不同。随着农村的日益现代化以及老一代人的逐渐离去,有些丧葬环节已经简化甚至消失了。比如惠西新屋厦本屋已经凑不齐3个人的客家锣鼓队(年轻人都不会敲),也很少听说请和尚来为亡灵超度了。以前出殡时打镦(一种土炮)、放炸药,现在连鞭炮都限制了。

连平县内丧葬旧俗繁琐,大致有如下程序——

1)送终:病人弥留之际,家属要在场守候,倾听病者临终嘱咐。若病人停止呼吸,晚辈要下跪“送终”。

2)更衣:病人逝世后,当即为死者梳洗(俗称“抹尸”),白布裹身(曰“包尸布”),并换上新衣(衣服件数为男单女双),(年满60岁者停尸上厅,未满60岁者只能停放中、下厅)。

3)拜老:请来亲房长老,向其下跪哭泣。长老好言抚慰之,并出面安排料理死者后事。

4)报丧:又称“报死”、“报孝”。择定安葬日期、时辰后,要告知亲友,对内亲要派专人“报丧”。若死者是已婚嫁生育的女性,依例须由其子孙中的一个亲人往其娘家“报丧”,且“报丧”之人不可直接进屋,而须跪于门旁,等待主人出迎时方哭诉之。

5)人殓:为死者装扮,盖上大红盖头布,由亲人捧死者头、脚将尸体人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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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举哀:死者家属披麻戴孝,亲友伤心啼哭。女眷各按自编之词、依一定调子和节奏号哭(俗称“叫哀”)。

7)点主:设死者灵位,灵牌上写“某某之灵主”,“主”字要留上面一点不写,成“王”字。男丧请族长、族中德高望重者,母丧则请舅家中男子最长者,在灵牌的“王”字上添加一点,成“主”字,叫“点主”,意即尊长同意此丧事。此时孝子孝孙应哭拜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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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守灵:又称“守孝”。当晚设灵堂,儿孙在灵堂两旁席地而坐,通宵达旦,日夜守护死者遗体,直至死者出殡。照牛排考古 www.ZhaoNiuPai.com/KaoGu

9)吊唁:死者生前友好或其他外人,闻讯前来致哀,要先到灵堂向死者牌位(或遗像),按亲疏或一跪三叩,或行鞠躬礼,然后才与死者家属见礼。

10)做法事:请和尚诵经念佛,为死者超度亡灵,又称“做灯头”或“做斋”。时间1~7天不等,视死者家境而定。

11)出殡:出殡前,死者子孙围跪棺旁,死者尸体经主人(舅、娘家)检视后,执事人打“子孙钉”,并举行祭奠仪式(富户还请当地名士在灵堂读祭文、唱挽歌)。出殡时,抬棺者规定为8人(俗称“八大王”)。一路丢纸钱(俗称“引路钱”),鸣锣放爆竹,由死者长子捧灵牌(如死者子殁,则由长孙代之),其他孝子扶棺缓缓而行。其长女或长孙女要先行到墓穴“扫穴”。送葬队伍顺序排列为旌幡、棺、灵、孝杖、和尚、愁笼、白衣、布族、祭物、鼓、乐、宾客。柩安葬后,众人要改道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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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接灵:接回灵牌,设香案祭拜后,送人宗祠。接着摆供品祭告祖宗,然后将灵牌火化。

13)酬宾:丧事毕,宴请来宾,俗称“食斋饭”。席间除帮工外,他人一律不喝酒。死者子女不得人席,而应坐在地上进食。饭后,对所有送礼者,一概要回礼。回礼要重于原礼,甚至加倍奉还。

14)送火:安葬当天及第二天黄昏,死者女眷要前往死者坟前点燃蜡烛、草绳,意为送火给死者在阴间照明。

15)祭七:死后第七天要设祭,此后每隔七天一祭,直至七七四十九天。

16)迁葬:灵柩人土3年后,要掘起死者骸骨改用“金埕”(一种专盛死人骨殖的陶瓷坛子)收藏,然后请“地理先生”选一块“风水地”,择日将骸骨迁葬。也有少数“推拱”式的墓穴是一葬永逸,不须迁葬,俗称“葬血棺”。80年代起,连平县内旧的丧葬习俗渐改,机关单位以开追悼会的形式实行丧事新办,但农村厚葬之风仍较盛行。90年代末后,县民的丧葬观念逐步得到改变,丧葬礼仪习俗随之简化,向遗体告别、送花圈、请乐队送遗体火化等礼仪逐步盛行。

连平县殡葬改革——连平是山区县,县民“入土为安”的土葬传统思想比较严重。1979~1996年,连平县内殡葬习俗以棺木殓尸土葬为主,遗体火化率极低。1997年起,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及《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河源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精神,开始实施殡葬改革。是年7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县城公墓山、殡仪馆建设进程的决议》;12月10日,连平县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逐步推行火葬,取消土葬。

1998年8月7日,按照省政府“全省取消土葬区,全面推行遗体火化”的决定,县政府与各镇政府签订《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1999年,县政府于4月29日印发《连平县殡葬管理若干规定》,11月30日批转县民政局《关于连平县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报告》,进一步加强县内殡葬管理工作,加大殡葬宣传及执法力度,并对部分镇违规土葬者采取强制起棺火化措施,殡葬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遗体火化率逐年上升。是年,县政府投入350万元,在县城北郊新龙村新建县火葬场。

此后,先后投入100万元用于县殡葬管理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建成总面积1000平方米的殡仪馆、办公楼、骨灰楼、火化车间等设施,并购置火化生产线1条、殡仪专用车5部、防腐冷藏柜3门。2001年,全县火化遗体1450具,比1998年的320具增长3.53倍。2004年,县殡葬管理所有职工18人(其中临时工2人),全县遗体火化率100%。

来源:节选自2013年版《连平县志<1979-2004>》第631页、6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