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减轻学生作业负担,课后服务如何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校外培训机构目前复课情况如何……10月19日上午,郑州市教育局召开“双减”工作新闻通气会,详解郑州“双减”政策。

问题一:

如何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

曹章成 郑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

郑州市从2011年起,就针对作业建设进行典型探路,于2014、2017、2021年相继发布了作业建设相关文件。接下来,我们将通过“五五三”模式促进作业建设,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

一是在严控总量上采取“五项措施”。

(1)小学一二年级要做到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

(2)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要控制在60分钟以内。

(3)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要控制在90分钟以内。

(4)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总量。

(5)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必须保障睡眠质量。

二是在提高质量上实现“五个做到”。即:

(1)创新作业布置方式。各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艺术欣赏、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

(2)科学分层布置作业。鼓励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3)提高作业设计能力。教师要针对学生学情,精准设计作业,精选作业内容,合理作业数量。

(4)注重作业过程指导。教师要充分用好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

(5)规范批改反馈流程。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及时反馈,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

三是在督导评价上形成“三项机制”。

即,建立日常检查机制、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完善问题反映机制。

问题二:

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课后服务水平?

曹章成 郑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课后延时服务是顺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减轻人民群众教育负担的民心工程。

郑州市自2019年试点启动课后延时服务,不断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一是坚持一区一案,一校一策。

充分发挥区县主体责任,坚持“公益性、高质量、多样化”,不断推进“一区一案,一校一策”,分区域探索特色化“官方带娃”模式,积极打造多样化课程。

二是坚持“免费+自愿”,让课后服务更加暖心。

我市坚持课后服务公益性、服务性原则,实施课后延时服务免费托管,学生自愿参加。将课后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为课后服务。

三是实现两个全覆盖,让课后服务更加放心。

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尝试“学后托管+个性服务”“常规辅导+个性课程”等多种形式,实现了课后服务的模式创新和特色化建设。

实现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即在时间上推行“5+2”模式,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针对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四是确立“双结合、双延伸、一提高”的提升路径。

“双结合”就是将课后服务工作与“双减”工作相结合,与“五项管理”相结合,利用课后服务加强作业辅导,开展阅读活动。

“双延伸”就是在时间上向课前延伸,向学生午休延伸。

在空间上,向民办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延伸。

“一提高”就是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水平,优化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拓展学习空间。

问题三:

如何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刘敬军 郑州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班负责人:

结合全国“双减”试点城市主要工作任务,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资质不全、治教不严、合同纠纷、财产安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焦虑营销”等乱象,严格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准入、严格监督管理,郑州市将开展“四大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试点工作专项治理行动。

大大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现有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须重新进行行政审批和法人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解决过多过滥问题。

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依法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政策,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用要全部存入培训机构学费专用账户,采用银行存管模式开展资金监管,将必要的交易信息提供至存管银行。

二是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治理行动。

义务教育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

郑州市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对非学科类的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由体育部门、文旅部门和科技部门等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超范围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是开展培训服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严格教材管理,确保学科类培训机构使用的教材符合相关规定,严禁提供和使用境外教育课程。

严禁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学科类培训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其他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

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全面适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查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学科类培训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坚决查处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参与培训。

四是开展常态监管专项治理行动。

要严格资本管理,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对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采取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坚决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断完善信用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推进监管模式创新。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发挥群众监督举报、媒体监督作用。

继续实施年检年报制度。

县级教育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抽查等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和“黑白名单”,引导家长明白消费、理性消费。

问题四:

学生考试、评价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曹章成 郑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概括起来有七条措施:

一是正确认识考试和评价。

义务教育学校考试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除初中毕业生升高中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因此,学校应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二是合理安排考试次数。

对考试次数进行严格压减,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三是严格规范考试命题管理。

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考察思维过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

四是科学运用考试结果。

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五是科学全面评价学生。

按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完善过程评价与结果性评价有机结合,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六是科学设置评价体系。

要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绿色评价”和“普通高中增值评价”项目,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及培训费用支出减少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七是科学实施招考制度。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政策,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

问题五:

如何有效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校外有偿补课?

李迎军 郑州市教育局教师教育处处长:

在职教师参与校外有偿补课是近年来教育领域中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实施“双减”政策后,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办学育人水平,坚持典型引领和警示教育相结合,以查处在职教师参与校外有偿补课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五位一体”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一)坚持正面激励引导,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

一是加强师德修养,使教师潜心教学,坚守课堂教学主阵地,在“减负、增效、提质”上探索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效率,让学生在课内学好学足,充分发挥课堂效能。

二是加强养成教育,坚持教师培训必有师德师风,必有政策法规解读,必有典型案例分析,将落实“双减”工作全面融入到教师日常工作中,助力“双减”提质增效。

三是注重示范引领,深度挖掘本单位师德师风先进事迹,用典型事例涵养师德,将职业规范升华为教师价值素养,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

(二)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杜绝有偿补课行为。

一是落实“双减”政策,开展自查自纠。对师德失范行为,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事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是加强全面督查检查,强化执纪问责,不袒护不包庇不遮掩,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工作。

三是畅通投诉渠道,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对专项活动中教师失德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纵容,绝不姑息,坚决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

(三)加强日常管理,落实长效机制。

一是做好年度工作统筹规划,制定并落实目标任务。

二是定期与教师签订承诺书。

三是严格落实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四是建立曝光台,对整治过程中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通过教育信息网专栏曝光。

问题六: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情况如何?复课条件有哪些?

刘敬军 郑州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班负责人:

因疫情原因,7月31日后,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停止线下运营,经审慎研判,10月11日起,在疫情防控、安全工作和“双减”承诺全面查验合格的前提下,各开发区、区县(市)有序组织校外培训机构复课。

同时提出要求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

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一律不得复课。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共有2413家,截至目前提出申请复课的1855家,占比76.8%;通过验收并复课的1342家,占比55.6%,未通过验收的513家,占比21.2%;未提出申请的558家,占比23.2%。

问题七:

教培机构收费标准是什么?如何辨别机构是否正规?

刘敬军 郑州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班负责人:

关于第一个问题:

一是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依法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政策。

目前,按照整体工作安排,市教育局正积极配合市发改委进行调研,为下一步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准备。

二是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关于第二个问题:

一是通过教育部门在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和“黑白名单”。

二是现场查看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在此,提醒家长注意:双证不齐全的,都是不正规的培训机构。

问题八:

怎么进行“双减”相关督导?

海艇 州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办主任:

做好“双减”督导工作,是中央“双减”《意见》和我市“双减”《措施》的明确要求,也是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有力举措。

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导力度,推动“双减”政策全面落地,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校外培训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

一是把“双减”督导工作列为今年教育督导的重点工程,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进行系统安排部署。

我们出台了“双减”督导方案,层层压实督导责任,并把“双减”督导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和“五项管理”督导结合起来,有计划地开展系列督导工作。

二是将“双减”工作纳入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

将工作机制建立、“双减”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作为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点内容进行督查督办。

三是适时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导。

我们将组织各级各类督学、教督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相关专家和媒体记者一起实地督查各县区、各学校的“双减”工作推进情况(包含工作专班建立情况、各地多部门联动开展治理的进展情况、各地宣传引导工作)。

四是在郑州市教育局官网上设立举报信箱。

对有效的举报问题进行归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相关县区逐项核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将组织省市督学进行实地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情况。

五是把国务院教督委“双减”工作半月报的数据上报工作作为一个工作抓手,掌握“双减”工作动态,层层传导压力,把“双减”的核心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不断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