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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单位,996就是常态,加班加点已经成了常态。那么,加班加点时,单位是否应该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呢?您的答案一定是,必须支付啊。今天,修军律师将以案说法,可以和您谈谈有关加班加点的法律问题。

案例: 李某在公司任销售职务,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6小时,周六被安排加班。李某认为公司未支付休息日加班费,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定单位不需支付加班费。未支持李某请求。李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仍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不支付加班工资

本案中,李某明明在周六加班,为什么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均判决不支付加班费呢?修军律师介绍说,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本案中李某虽然在周六工作,但其每周工作时间为36小时,未超过法定标准,且其每周日休息1天,也未违反法律规定,故其主张休息日加班工资无法律依据,无法得到支持。

修军律师指出,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遵守国家工时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在法律框架内履行义务,共建和谐劳资关系。

最后,修军律师提示网友,在加班加点时,应有证据意识,避免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和诉讼时推诿,劳动者因为缺少证据而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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