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完印花税后提示有待申报车船税,但是车船税信息采集里面没有内容?
此提示为提示性信息,若在每年投保交强险时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则无需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请您忽略此提示;若当年没有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则需要在电子税务局中申报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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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人在网上如何签三方协议?
(1)请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加或修改银行信息,点击下一步;(2)请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新增,选择银行信息点击确认—修改批扣标志—填写身份证号—点击下一步;再返回网签三方协议界面。选择新增的信息,点击验证,协议状态变为验证通过说明三方协议签成功了。
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应于何时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五十一号)第八条的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4、没有发生财产和行为税应税行为,要填写申报吗?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相关税种(10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如果您核定过对应的税种或者存在已采集的税源信息,请您按期申报,如没有发生业务,也需进行零申报。如无税种且无税源信息采集,则本期无需申报。
5、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提示是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请问符合条件应如何修改?
申报企业所得税点击提交时,系统提示是否应在本期预缴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如符合条件但未填写相关数据,请点击“返回修改申报数据”,回到申报表重新录入。如果已经申报成功,请通过【申报错误更正】模块修改申报。
6、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操作房产税税源采集时,需要维护从租的应税信息,打开税源的应税明细,“房屋应税信息(从租)”页签无法打开怎么办?
此种情况是因单位尚未维护“房屋应税信息(从价)”中的信息,需先维护“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再维护“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维护房屋应税信息时,请注意以下情况:一是如房屋部分出租,维护从价信息时,要把“出租房产原值”、“出租面积”如实填上。房屋部分出租时,“出租房产原值”应小于“房产原值”。二是如房屋全部出租,维护“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时,“出租房产原值”应等于“房产原值”,税款按照维护的“房屋应税信息(从租)”计算。
以上内容仅供学习,具体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