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今年6月,临汾市就发布了:关于开展非法“小广告”专项治理活动的通告,为靓城提质打好了基础。尽管如此,现如今行走在临汾的小巷里,仍会看到一些小广告出现。

(图为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清理街头小广告)

工作人员辛辛苦苦清理下来,好不容易让城市更加洁净,总有人重操旧业,让小广告“死灰复燃”。

近日,就有微博@临汾声音网友爆料:莲花池一巷短短几百米的小巷子里的电线杆上,几乎每根电线杆都被贴上了小某坎火锅的小广告。作为知名的火锅品牌,难道就没有更适合的招聘渠道了吗?

令 人 讨 厌 的 小 广 告

就像“牛皮癣”

…贴…

相关法律规定:凡在街头巷尾、小区楼道等公共场所,张贴、喷涂小广告,均属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因制造“牛皮癣”而产生的清理费用,经物价部门评估后,由违法当事人全部承担。

如果你在路边看见有人乱贴小广告,你会制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