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有哪些?
员工的工资薪金金额长期为5000元或者低于5000元以下;工资薪金申报个税的时候经常出现0元工资或者1元工资现象;员工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金额长期0申报;企业存在虚列员工人数的现象;企业存在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扣除不真实的情况;员工的工资薪金存在个税申报基数与社保申报基数差距异常现象;员工的工资薪金存在个税申报基数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的申报基数差距异常现象;企业大量存在未依法申报个税的员工;企业存在退休返聘人员、以及签订合同的临时工未依法申报个税的现象;企业存在向员工发放的实物福利未并入当期工资申报个税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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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形式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20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3、个体工商户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4、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否缴纳个税,需要分情况:情形一:股份制企业用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情形二:其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则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