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消费11月04日讯,台北市政府制定的“台北市新兴烟品管理自治条例”草案,于11月3日获议会三读通过,将率先禁止输入、贩卖、广告电子烟等类烟品及加热式烟品,违者最高可处新台币5万元罚款。台北市进入全面禁止电子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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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型态烟品层出不穷,成为全球新兴健康危害议题,台北市卫生局制定“台北市新兴烟品管理自治条例”草案,率先规定任何人不得制造、输入、贩卖、供应、展示或广告招牌类烟品及其组合元件,并于校园周边50公尺内全面禁止加热式烟品

台北市议会今天审议这项条例草案,在议员王鸿薇要求下,全面禁止项目除类烟品外,另纳入加热式烟品,条例草案并获三读通过。

卫生局健康管理科长林梦蕙接受电访表示,条例将送行政院核定,后续公告及实施进程仍在研议。

台北市新兴烟品管理自治条例规定,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制造、输入、贩卖、供应、展示或广告招牌类烟品、加热式烟品及其组合元件,违者可处1万元至5万元罚款。

此外,法定禁烟场所将全面禁止使用新兴烟品,违者将处2000元至1万元罚款;未满吸烟年龄者不得使用新兴烟品,使用者须接受戒烟相关教育,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则处2000元至1万元罚款,并可按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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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卫生局表示,新兴烟品厂商常以“减害”、“可帮助戒烟”等资讯来误导民众,进而使民众接触新兴烟品等相关产品,卫福部每年抽验的电子烟油中,近8成含有尼古丁,这让想要戒烟而使用电子烟的民众反而更依赖尼古丁

台湾卫生局指出,世界卫生组织有证据清楚地指出,电子烟是有害的,大多数电子烟的气溶胶中含有毒性的化学物质,包括尼古丁和可能引起癌症的物质,电子烟也会增加心血管疾病和肺部疾病的风险,并可能影响胎儿的发育,表示此类产品有严加管制的必要。

内容来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