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无印良品起诉日本无印良品,商业诋毁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律子法务-新闻事件
近日,由于日本无印良品编造并传播北京无印良品“抢注”其“无印良品”商标的虚假信息,导致给北京无印良品造成了损失,北京无印良品将其告上法庭并获胜。法院审理认为,日本无印良品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等共计40万元等。那么在我国,商业诋毁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律子法务-法律解读
1、民事责任
我国《反法》第20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因此,被侵害权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刑事责任
如果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还可以依据我国《刑法》第221条,231条的规定进行处罚。1)对自然人,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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