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双减”试点市金华正式出台全国首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标准。
当前,金华市“双减”工作正有序推进,学科类培训机构依据“两转一停”的路径得到了有效规范治理,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肯定。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于缺乏设置标准、管理职责不明晰、监管措施难执行等原因,成了工作推进中的堵点。
日前,经市“双减”工作专班研究,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卫健委分别出台了艺术、体育、科技、托育等4类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标准对举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适用范围、举办者、机构名称、培训场地、章程制度、培训师资、培训内容、开办资金等方面进行了明确。4个标准的出台为规范治理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提供了遵循。
据悉,这是全国最先出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标准。金华市作为浙江省“双减”工作试点市,“双减”工作专班始终聚焦“双减”的堵点、难点,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精准发力施策,在确保程序到位、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率先在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
据市教育局介绍,当前,金华市的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已100%实现压减。下一步,金华市将在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规范办学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见效,努力为 “双减”先行探路,提供“金华经验”。
体育类培训机构
教练应持有相对应的专业技能资格证,并在培训学场所的醒目位置长期公示教练信息。
在金华市体育局印发的《金华市青少年(幼儿)体育类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体育类机构方案》)中,明确到2025年,全市体育培训机构备案率100%、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体育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培训行为全面规范,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在严格执行体育培训机构准入标准方面,从事青少年(幼儿)体育类培训服务的机构设置需符合《金华市青少年(幼儿)体育类培训机构准入指引》,拟开展的机构应符合《金华市青少年(幼儿)体育类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及备案办理流程告知书》中要求,取得体育部门出具的结果为“已审核,符合设置标准”的《金华市青少年(幼儿)体育类培训机构登记申请表》(见附件3),在登记注册完成后向体育部门提交《备案承诺书》、《金华市青少年(幼儿)体育类培训机构备案书》后取得《《金华市青少年(幼儿)体育类培训机构备案回执》。
培训机构在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营业。培训机构需终止服务的,应妥善安置培训学员和工作人员,并向体育部门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取得部门出具的注销备案回执后,可至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注销。
《体育类机构方案》还明确了体育培训机构管理职责,包括:
1.亮证办学。各体育类培训机构应当经体育行政部门初审备案,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体育类培训活动。培训机构涉及多个点位的,要做到“一点一证”,在备案核准的培训地点办学,不得擅自设立培训点。
2.规范招生。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入学条件、招生对象、教学时间、班额应向社会公布,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非法泄露学员个人信息。
3.亮牌收费。培训机构应设立收费公示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培训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60课时的费用,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4.保证安全。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建筑、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场所使用的装修材料也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持证上岗。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项目和规模配齐专兼职教练,教练应持有相对应的专业技能资格证,并在培训学场所的醒目位置长期公示教练信息。同一培训时段内师生比不低于1:20。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证件及国际通行的教学资格证等。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兼职。
6.规范管理。各培训机构应将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
7.制度完善。要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切实规范人员准入、劳动用工、培训教学、收支账务、档案资料等常规管理,提高培训效益,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评估和审计。
8.确保质量。各培训机构要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服务赢信誉,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教练的业务指导与常规检查,自觉履行招生承诺,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9.诚信运营。举办者要依法诚信开展培训业务,在自愿、平等基础上与学员监护人签订培训协议(协议可参照《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合同中需明确培训项目与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途径等并共同遵守。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副实。不得以暴力、威胁、诱导等手段强迫学员接受培训。
10. 规范宣传。招生章程及广告内容应当合法、真实,表述应当规范、清晰,发布应当公开、合规;不得利用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考级机构及其个人的名义进行宣传推广,严禁出现误导学员和家长的模糊宣传、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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