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一提起刑法、法律,就会本能地认为那是一本本充满了血腥、暴力的惩罚条例大全,毕竟有句“著名”的玩笑话就是“挣大钱的法子都写在刑法上”。

为了不被卷入惨烈的“酷刑”之中,普通人对刑法都是敬而远之,连带着跟法律相关的从业人员在我们眼里仿佛也随时会化身大灰狼一般。

而产生这样的小“误会”大多是因为对刑法不够了解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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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刑法到底是什么呢?

回答: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则。

刑法有什么作用呢?

回答:惩罚犯罪人,规范普通人。

普通人又没有犯罪为什么要去了解刑法呢?

回答:虽然普通人没有犯罪,但是了解刑法的普通人就会知道不能做什么以及知道如何避免自身法益受到侵害。

普通人该怎么去了解刑法的基本内容呢?

回答:这就进入到咱们的正题了。

《张明楷刑法学讲义》就是一本刑法连接普通人的书,沉甸甸的大部头是来自712页纸“诚意”。

张明楷老师是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也是中国当代极具影响力的刑法学家。与严谨的教材和法律条例不一样的地方是,这本书既兼顾了专业性又给出了大量贴近生活的常见案例以及经典案例,给了广大普通读者一个接近法律的机会和入门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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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了解刑法,我们就需要知道什么样的事件才能被归于刑法管辖的范围之内。也就是什么情况下的事件才能在我们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

这里有一个核心重点,

只有法益受到了人或单位的侵害,一件事才可能进入刑法的讨论领域。

所以,如果要把一件事情纳入到刑法讨论的范围内,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法益侵害”,而且是他人的法益受到侵害,自己侵害自己的法益不算哦,比如有人自己“举身赴清池”或者“自挂东南枝”。

那又有人会发出疑问了,只要进入了刑法范围内就一定可以定罪吗?不一定,还要看犯罪成立的条件是否达到。犯罪成立的条件有三,并且三者缺一不可: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只有这三个条件都满足了,犯罪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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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A被B伤害致残,B一定会被判刑吗?不一定,如果B是一个在医学上被诊断为精神病的患者,那么B就缺乏了在一项犯罪指控中的“有责性”,因此判B犯罪就不能成立。

还有一个例子,现在娱乐圈被报道吸毒的明星不少,那么吸毒是犯罪吗?个人吸毒,本质上是属于伤害吸毒人本身的法益,并没有侵害他人的法益,所以吸毒者本人没有犯罪,他(她)是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而非法持有、藏匿、扩散毒品的人才是犯罪,将会受到刑法的处罚。

是不是觉得不服?是不是想知道刑法到底是怎么判刑和量刑的?那就一起来看看学习刑法的步骤吧。

张老师说了,

首先:熟悉刑法的重要条文是基本。自然,任何一门学科了解其主要脉络都是必须的,尤其对于刑法来说,一个事件可以对应上哪一条条律都建立在对条纹熟悉的程度上来说的。

其次:训练“判案”的能力是积淀。一个案件在不同的办案人员手上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判定结果,或许可以轻罚或许可以重罚。如何给一项犯罪找到一个最佳的“归宿”,这般精准的“判案”能力是要靠积累的。

最后:永远充满正义感。案件的审判永远都是“公平”的吗?不见得,但是张老师在书中表达了这么一个意思:学习刑法的过程就是追求正义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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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来看几个现实中的案例

前阵子有两个关于男性嫖娼的热点新闻,一个是高校博士,一个是一位钢琴艺术家。还有一位是被女方声称“强奸”的某艺人,现在他已经进监狱了。

嫖娼和强奸都是某行为人和女性之间发生了不正当性行为。但是前者是违法,后者是犯罪。

嫖娼是属于不正当交易的一种,双方都同意发生关系的一种行为。但是在这个交易过程中,一旦男性违背了女性的意愿,那么违法就有可能转化成犯罪。

比如这个男客户在和女性完成一次“交易”后,还想要求一次,女方不愿意,男方依然强行完成,那么这个男性就不再是违法了,他已经进入刑法的领域,他很有可能犯了强奸罪。这就不是一次单纯的嫖娼违法行为了。

那肯定会有人提出疑问,如果是在男女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是不是就不算犯罪了?

那不一定。如果男女方双中的女方年龄不满14周岁,那么不管女方是否愿意,男方都会被判定为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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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某当红男艺人事件当中,女方表示事件发生的时间是在自己未满18岁之前,属于未成年,那么该男艺人也可能会面临侵犯未成年的指控。或许这也是他被抓捕的原因之一。

所以你看,“你情我愿”并不能“保平安”。一项犯罪该如何判定,其实是有一个跨度和范围选择的。根据当时事件发生的具体细节和情况,罪名的成立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罪刑的衡量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这也在考验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法律人心中的标杆。在一些电视剧作品中我们会发现很多违法犯罪人的身边都有一位实力非常强大的专职律师,他们会为这些荧幕上的“恶人”扫除一些不利因素,让这些反派在剧中实现无恶不作却又能全身而退的局面。

艺术来源于生活,了解法律知识,不仅仅是增加常识也是加强在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保护。这本刑法学讲义就给我们提供了很多角度和讲解,托张明楷老师的福,他把原本难啃的《刑法》写得容易读,也容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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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完这本厚厚的《张明楷刑法学讲义》后,我对张老师文中的一句话印象非常深刻,

他说:刑法的意义是什么?

回答:寻找在正义中的最优解。

我认为,这句解答就是本书中最让人心安也是最让人热血沸腾的力量所在。也希望看这本书的人,看这篇文的人心中正义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