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息:2021年11月16日至17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根据条例草案,安徽将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对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老年人实施探访。对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由其赡养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职工,给予陪护假。职工是独生子女的,每年陪护假累计不超过15日;职工是非独生子女的,每年陪护假累计不超过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