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应当以人为中心,城市治理也应当以人为本,城市治理一旦丧失民心是注定不会成功的。城市街巷的景观重塑是城市治理的一环,也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其落脚点是美化居民家园。但近年来政府某些部门单纯为了追求景观效果和所谓的政绩,不惜将原有的景观推倒重来,甚至出现一刀切的现象,其目的只是为了自己本身的方便,而忽视了居民对居住空间的情感和文化需求,导致居民怨声载道,进而损害政府形象。
以人为本,倾听民声是前提。尊重民意、善用民意,这既是城市发展的本质与核心,也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的要求所在。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问题,涉及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就一定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多听听群众的呼声,多征求意见,千万不要为了图快、图省事、图一时的利益而草率行事。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特别是基层权力微运行,必须要有察民冷暖的共情感知能力,让脚跑起来,让心热起来,让常识和敬畏常伴身边,才能枝叶长青,赢得群众支持。
以人为本,科学决策是关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含了严格的程序、充分的民主、完善的法制、有力的监督等现代因素。虽然征求民意有可能费时费力,也有可能推迟某些项目的开工时间。但是,这些都是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是保证公众利益的关键。涉及民生的事业,如果轻率实施“决策”,效果肯定不理想,群众也不会买帐。
以人为本,加强监管是手段。在一些项目中,有些业主单位只管项目发包,不管施工质量,缺乏跟踪;有些管理部门只管核对审批程序,对施工过程缺乏了解渠道,缺乏预防手段;有的施工企业只求省事,不替群众着想;这些典型的“责任心走不出文件袋”,是肢端麻木。所以,在城市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只注重书面规划,而是要确保监管精准到位。而监管部门不能当“事后诸葛”,而是要主动作为,做到监管前置,才能避免类似的“野蛮性”施工与“毁坏性”施工。
不可否认,城市治理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有温度,惠民生,以人为本,让居民充满幸福感。城市之善,在其美好;城市之美,在其养民。城市治理只有坚持以人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本,才有意义和价值,才是城市发展之道。
作者:孙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