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自从2015年之后,深圳基本上没有新建的统建楼,加上这几年的清存,现在市场上能见到的只有少量的一保留单位,其余的大多数是二手房。

近来挺多朋友问我,二手房小产权有没有保障,如何过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利益呢?现在我就专门就这个问题,聊一下目前深圳小产权房的过户形式及注意事项。

目前深圳小产权过户主要有两种方式:

开发商更名过一手户

这类型一般为大型的统建楼或以前的村委楼部分村委楼的常规操作方式。具体操作:

1、原业主与新业主签订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一般由中介提供)

2、原业主带齐原购房的资料,合作建房合同、收款收据、绿本使用权证等

3、原业主带齐资料到物业处开具完费证明

4、原业主出承诺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是不需要,每个开发商要求都不太一样)

5、开发商核对业主资料无误后,会收回原业主合同绿本等资料并记录在案。

6、开发商给新业主,开出新合同。(这个合同上除了日期和主业资料与之前的合同不一样之外,其他都一样的,价格也是写的原来初始的价格。)

7、新业主带齐资料到管理处过水电、燃气等资料。

注意事项:

现在大多数村委都不给二手房盖章的了,所以开发商收回绿本,便不会再发新的绿本,只是在转让协议上有另外说明而已。

过户完成,开发商会把新的合同和原始的房款收据一起给到新业主(房款收据上是不户名的,只有房号,这个就是为了后续转手方便)。

不更名只做转让协议及律师见证

以前这种过户方式只会出现在农民房转让上,现在也越来越多的统建楼或村委楼或军产房采用这样的过户形式。原因无非两个,一是开发商要求的过户费用过高,二是原甲方不接受过户。

这类型的操作,都比较简单,大致如下:

1、原业主与新业主签订转让协议(协议一般由中介提供)

2、原业主带齐资料(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律师见证书)与新业主约定时间一同到律师楼做见证(律师见证一般会在初始见证的律师所)

3、律师楼签订见证书之后,把原业主的所购房资料全部移交新业主,律师确认无误后,即完成过户。

注意事项:

一定要可以到管理处过水电及燃气的。

一定要核实业主身份及检查好原业主的原始资料,无论过了几手,都应有可追溯的资料。

过户后第一时间去物业过户水电及收房。

这类物业过户,不会有新的合同,只有转让协议、律师见证及原业主的购房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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