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

清远市行政区域依法登记注册且有知识产权保险投保需求的企事业单位。

二、征集内容

企事业单位意向知识产权保险种应属于专利执行保险、专利侵权责任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专利许可信用保险或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商标被侵权损失保险、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等险种。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0月20日。

四、计划扶持措施

针对本次征集的投保需求,我局将结合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政策及资金安排给予扶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扶持措施:

(一)组织“一对一”对接服务。我局将汇总梳理企业有效投保需求,组织合作保险机构开展投保对接,为投保企业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

(二)实施“双100”专项扶持计划(即筛选“100件优秀专利或专利企业+100件优质商标及地理标志”给予扶持),其中:

1.对曾获得国家、广东省专利奖的专利,如投保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的(二选一),经我局确认后,纳入“双100”专项扶持计划,由合作机构免费承保一年。

2.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可自荐一件核心专利投保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或者企业投保侵犯专利权责任险(侵犯专利权责任险)(三选一),经我局确认后,纳入“双100”专项扶持计划,由合作机构免费承保一年。

3.对企事业单位投保商标被侵权损失保险或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的,经由县(市、区)局推荐后,纳入“双100”专项扶持计划(原则上商标不超过90件,地理标志不超过10件),由合作机构免费承保一年。

4.“双100”专项扶持计划优先保障上述1-3项符合条件的投保需求,剩余名额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按报名先后顺序)。

5.对于未纳入“双100”专项扶持计划,但成功投保专利保险的,按不低于实缴保费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

有兴趣申报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