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像衣服鞋子,不合适可以换或者七天内无理由退货,即买房容易退房难,相信很多遇到过这种事情的人应该都深有体会。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买房的人对于退房的相关知识可以说是知之甚少,这样一来,万一遇到了想退房这样的麻烦事,要怎样才能在保护自己权益的情况下,顺利地办理退房手续呢?其实针对买卖不同的阶段,退房时的程序也是不一样的,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订金(定金或认购金)阶段

就是购房者缴纳了相关部分的费用,但是还没有正式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其实购房者都是可以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的。

另外,如果说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即最终没有签订合同的。那么这样一来,签署定金就会一律不退。

二、已做预售登记阶段

如果说已经到了预售登记这个阶段,但是房屋还没有交付使用的话,那么能否退房就要看双方是否达成一致了。

如果达成一致,双方以书面形式展现出来,签订正式退房协议。而协议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双方同意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如何退款、如何履行等问题。

如果说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退房协议,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此外,双方还应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预售登记手续。

三、入住阶段

如果购房者办理了入住手续,并且缴纳了相关税费,但是不动产权证还没有办理下来之前进行退房操作的话,原因大多是出于卖方违约。当然了,也并不排除其它因素,但在日常生活中,这是比较常见的原因。

但是到了入住这个阶段,若是购房者想退房的话,那么同样也是需要开发商同意的,即双方需达成一致,与此同时,还涉及很多方面,比如物业等方面。总之,如果达不成协议,购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

四、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毕阶段

一般来说,当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毕之后,也就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了。因此,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购房者是不能退房的。

如果卖方已为购房者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但是卖方垫资,且合同有约定:如果购房者拒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购房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而这种情况是需要双方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或注销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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