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佛山通报六起

12月3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六起“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一、高明区委原书记谭伟平严重违纪违法案。

2001年至2016年,谭伟平在历任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镇党委书记、石湾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禅城区委常委、高明区委书记等职务期间,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违规经商办企业,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为他人非法经营活动充当“保护伞”;纵容、默许配偶、子女违反廉洁家风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公共财物合计人民币1820.12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800万元;滥用职权,未经集体讨论决策擅自出租土地,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约人民币2137.72万元。2018年9月30日,谭伟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10月21日,谭伟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万元。

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工委书记、主任冯俊柏严重违纪违法案。

2003年至2019年,冯俊柏在历任禅城区国税局局长,市国税局总经济师、纪检组组长、副局长,市国资委党工委书记、主任等职务期间,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接受他人请托,违规推进企业收购工作,造成国有资产特别巨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37.15万元。2020年12月29日,冯俊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9月28日,冯俊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三、市司法局原局长刘坚明严重违纪违法案。

2010年至2016年,刘坚明在历任南海区委常委、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局长、佛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司法局局长等职务期间,违规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务晋升中,利用职权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赠送的大量字画、奇石等贵重物品,违规接受私人老板旅游安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佛山监狱发生的系列腐败案件造成的严重后果负有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75.8万元、港币31万元。2018年2月9日,刘坚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8年3月30日,刘坚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四、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学昌严重违纪违法案。

1997年至2016年,李学昌在历任三水市工商局局长,佛山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佛山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佛山市工商局副调研员等职务期间,违规持有、使用高尔夫会员卡,违规打高尔夫球;违规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开设、使用“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他人贿赂款折合人民币351.09万元;私分国有资产1457.8万元,玩忽职守导致国有资产损失1609.03万元。2017年6月16日,李学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8月12日,李学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五、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原书记、主席刘涛根严重违纪违法案。

1999年至2017年,刘涛根在历任西樵镇党委书记、镇长,南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财政局局长,狮山镇党委书记,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主任等职务期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搞钱色交易;利用职权帮助社会老板谋取非法利益,采取以其弟弟名义入干股等形式收受巨额钱款共计人民币1372万元、港币350万元。2021年7月26日,刘涛根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2月2日,刘涛根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六、三水区委原副书记、区委政法委原书记陆卓清严重违纪违法案。

2001年至2006年,陆卓清在历任三水市(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佛山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三水区林镜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收受林镜泉贿赂共计人民币900万元。2020年11月27日,陆卓清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退休待遇。2021年5月19日,陆卓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上述案例中,有的把权力当成“提款机”,想方设法变现;有的破坏民主集中制,不把法律、制度、程序当回事;有的“靠山吃山”“靠企吃企”,将负责领域的工程项目变为“生财之道”;有的甘于被不法商人长期“围猎”,以各种名目化整为零收受贿赂;有的随意挪用、骗取、侵占、私分国有资产,损公肥私;有的纵容、默许亲属利用自己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大搞权钱交易,这些“一把手”均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通报指出,权力是柄双刃剑,可以用之成就事业,造福一方;也可以腐蚀人,使人迷失自我、堕入深渊。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同时,上级“一把手”要管好下级“一把手”,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把责任传导给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压给下一级“一把手”,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佛山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纠正,推动各级“一把手”更有担当更有作为,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政治巡察等重点,落实好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各项措施,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以有力有效的监督和严明的纪律为佛山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塑造发展新形态、争当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提供坚强保证。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南都记者 姚建国

据佛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