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站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全国人民要统一思想,和谐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笔者认为,纵观古往今来,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科技的进步、文化的复兴,都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国泰民安、政通人和、是吾辈之幸,构建和谐社会就显得非常重要。网络大V司马南,质疑联想事件已有一月之久,而联想集团和中科院却任凭舆论发酵,没有人公开回应或澄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并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漠视民声,装聋作哑。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律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者。
2001年,联想控股改制为有限责任企业,中科院和职工持股会分别持有65%、35%股份,并更名为“联想控股有限公司”。2009年10月9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其所持联想控股29%股份,最终泛海控股以27.55亿元的价格,成为受让方。笔者认为,司马南质疑联想集团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联想前身是中科院投资20万元成立的100%国有企业,联想高管通过一系列资本腾挪和股权结构设计,最终把联想改成了股份制企业。中科院仅占联想集团29.04%股份,并已经完全失去了对联想的控制权,令人匪夷所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中科院对“联想集团风波”,要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中科院在出售其所持联想控股转让公告中,对交易对象要求很多、并且非常具体。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盈利能力和业务领域。泛海摘牌之后,不少人觉得这些条件似乎是为泛海控股量身定制,引起很多人的合理怀疑。笔者认为,考虑到转让资产的体量和质量,对交易对手有所限制在所难免。问题的关键是,转让价格是否过低,是否存在利益定向输送?这需要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来确定。以往也发生过不透明、不公正的交易,并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涉及广大民众根本利益,对联想提出质疑无可厚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笔者认为,联想控股作为中科院的下属企业,其发生的任何重大问题中科院难咎其责。国有资产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国有资产绝不能成为少数人牟取暴利的工具,更不能打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旗号被少数人瓜分。严肃批评中科院“联想集团风波”不作为,罔顾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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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全
时间:2021年12月5日,午夜时分
讷谟尔河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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