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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6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来,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履行阵地监管职责,切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到实处,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抓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不断加大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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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康巴什区正在营业的某烧烤餐厅进行亮证检查,发现该场所内设配有点歌设备的包厢,正在接纳消费者进行歌舞娱乐活动,且经营者无法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遂依法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调查询问以及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同时,委托测绘公司对该场所与附近某小学进行距离测量。经查,该场所存在距离学校不足200米、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该场所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的行政处罚,依法予以取缔,并将处罚决定通过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政府部门信用应用管理系统(双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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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系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首次适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相关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着力净化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严格规范了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今后,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整治,严厉打击文化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以案促改,注重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从而为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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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袁静

图: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苏和

来源:网易新闻|探人

腾飞鄂尔多斯 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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