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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书指出,男子与妻子在2013年结婚,育有2名子女,一家人感情原本很和乐,却在去年发现妻子和酒客关系密切,除了多次一起出游之外,更经常透过通讯软体谈心,其中更不乏有亲密的讯息,包括「你会不会只有那个运动体力好啊」、「我爱你」、「宝贝」、「我只是太在乎你了」等。

不仅如此,妻子曾向男子自爆,与酒客有了进一步的关系,「后来我跟他去开房间了」,感情已超越朋友以上,更坦言「跟他在一起我就会被他勾走」,男子听闻后备感痛苦与气愤,认为两人种种行径,已严重侵害配偶权,决定向2人遂提告,连带求偿100万元。

对此,酒客则辩称,两人只是一般顾客关系,女方也是为了业绩,跟客人联系情谊,才会有陪同出游、暧昧对话的情况,属于酒店陪侍的工作范畴,再加上现在社会中,男、女之间分享彼此生活琐事、家人朋友,都是正常的相处模式。针对,两人开房间的争议,表示是因为女方喝醉,一起到旅馆休息,不承认在房内有了性行为,而女方也没有坦白已婚身份,是以前男友称呼男子,认为自己主观上并无侵害男子的配偶权。

台北地院审理认为,没有确切证据可认定妻子与酒客有性关系,但从两人的亲密讯息来看,确实情意明显超越普通朋友,因此判定两人需连带赔偿40万元给男子,可上诉。

妻子与酒客需连带赔偿40万元给男子